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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重磅专访:李环谈破港独源头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3:47 |
在香港回归祖国的19年之中,广大人民群众总是期盼香港明天会更好,但希望换来的却满是失望,激进分子一次次突破人民群众的底线,冲击中央和特区政府的红线,一步步地将香港推向不可回头的“渊”。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在此前的香港立法会宣誓时竟鼓吹“港独”及发表“支那”辱国言论,引起全国震怒和同声谴责。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作出解释。日前,中评社记者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赶赴北京,专访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港澳事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环博士。交谈中,她详细梳理了香港各阶段产生问题的成因,并对如何解决“港独”问题提出看法。此外,还就香港社会、经济、民生、青年人等多方面问题提出独到见解。全文访谈如下: 记者:如何看待本次全国人大主动释法,以及结果? 李环: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主要还是围绕宣誓及监誓人的权责展开,没有直接涉及到“港独”。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主动释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基本法》条款中涉及的内容进行明晰化。 本次全国人大主动释法具有针对性,主要是对公职人员依法宣誓作出规范,宣誓的时候,必须要真诚、庄重,如果拒绝宣誓或忽略宣誓,或被监誓人视为忽略、视为拒绝的情况,都将立即丧失相应的公职资格。此外,宣誓人有依法宣誓责任,而且人大释法也进一步对监誓人需要履行的职责进行明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主动释法,是行使自己的权力,《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解释权归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只有碰到一些重大争议事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才会进行解释。从宣誓风波中可以看到,争议很大,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必要把法律条文和相关的内容进行明晰化,以正视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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