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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中华道德传统构成两岸共有精神家园

http://www.CRNTT.com   2015-08-22 00:43:00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尹宝虎(中评社 王永雪摄)
  中评社南京8月22日电(记者 王永雪)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尹宝虎在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表示,两岸虽然两岸社会制度不同,主导意识形态也有差异,但两岸都主张传承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在两岸政治、政策和制度层面都留下深深烙印。

  尹宝虎表示,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不存在没有道德支持的法治。西方道德与其宗教伦理密切关联。在东方社会,道德是法律的精神。事实上,道德是一种永恒的法律。无论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意义上,道德都是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道德并非纯粹理想物,而是一种低成本的法律和制度设计。东方传统道德对于发展现代市场、民主与法治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在当今的中国社会,走纯粹法律制度主义的道路已经行不通。提倡社会主义德治与法治并举可以克服纯粹法律制度主义的不足,实现全新超越。为此,需要加强基础道德的司法化建设,善用传统道德语言,批判地继承中华传统法制精神和司法遗产。从两岸关系来说,中华道德文化将超越两岸制度差异,构成两岸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尹宝虎表示,当前,大陆道德失范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各领域、各行业、各阶层都一定程度上受到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污染,道德底线不保,社会公德丧失,基础道德出现严重危机,并由此导致制度扭曲、政策失效、法律虚设、社会矛盾激化。

  当前,中国大陆法律总体上存在过于粗略而需要进一步细致化、复杂化,但社会基础道德丧失的情势更为严重。有法不依有法制不健全的原因,更有缺乏道德支持的原因。尹宝虎认为,即便纯粹出于法治建设的考虑,我们也应该将基础道德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现阶段,抓基础道德建设比抓任何其他的立法、司法、执法改革更加有利于促进法治,重建基础道德,实属促进法治的当务之急。基础道德建设与法制改革并无冲突,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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