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 如何在台湾生根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12 08:40:43 |
“立法院”去年七月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鼓励民间设置太阳能板,并半额补助产电设备。但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同业公会指控,申请过程繁琐,质疑太阳能政策已从“奖励”变成“变相阻碍”,宣称过去一年来,太阳能业者不仅得不到原先承诺的“半额”设备补助,也因政策关卡重重,至今未能成功卖出任何一度电。 主管单位能源局立刻提出反驳,声称截至今年十月一日,向能源局提出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认定申请案计有八百余件,其中三百六十件已核发设备认定核准函。另外,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通过后,业者与台电公司正式购售电件数计有五十二件,其中全额由台电趸购占一件,其余为自用发电。在申请手续方面,台电表示未来将朝简化表格、缩短审查时间和成立单一窗口三方向改善。 姑且不论未来情况会不会改善,目前为止民间和政府的对话,是一个相互寻求共识的良性互动模式;这样的互动在未来应当持续。其实,就再生能源而言,需要对话的领域恐怕不限于太阳光电,整个政策都到了可以再检讨的时刻。 在收购电价的公式方面,现行的公式是以估算的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报酬率,来计算价格,也就是成本多高,政府就用多高的价格购买各种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这样“统统有奖”的方式,或许避开了争议,但也反映了缺乏策略性的思考。照理说,政府应当对于台湾未来可能在成本上具有竞争力的再生能源,有一些概念和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给予适当的补贴,其目的在于扩大业者经营的规模,增加使用的经验,从而最后发展成符合成本效益的发电模式。 我们希望未来能朝这个方向修正政策。有一些再生能源,其实在台湾很有应用的潜力,例如太阳能和风能。前者适合于个别单位各自努力,就像前一阵子能源局提出过的“十万屋顶”计划;后者则真正具有大规模发电,甚而取代电厂的可能性。 离岸风力的潜力尤其不容忽视。台湾海峡在很多地方风大,对于水土保持和水上航线构成威胁,但却是风力发电的天堂。能源局曾公布二零一五与二零二零年离岸风场装置容量目标分别为一百五十MW(百万瓦)与五百五十MW,但工研院委托国外的研究指出,台湾离岸风场装置容量潜能超过六千MW,为核四厂的两倍。 到今天为止,为何离岸风电的相关装置容量仍然为零?其可能的原因之一是电价诱因不足,导致相关厂商不愿意投入。与德国与英国的电价制度相比,现行趸购电价的估算方式除了没有反应政策方向外,恐也有失之简略之虞,参数选择的代表性亦恐不足。例如,在投资成本方面,仅撷取德英五个风场的平均值,当作依据,代表性是否足够,恐不无疑问。 在全球皆强调节能减碳,并积极发展绿色能源的今日,我们必须体认到,只是消极地减少工业的碳排放量,恐不足以全面改善气候变迁的问题。唯有调整能源产业的结构,改变能源产生的模式,推广适合台湾发展的再生能源,才是达到节能减碳目标的重要途径。我们希望政府可以全面检讨政策,祭出诱因,让再生能源的发展成为“全民运动”;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达到预定的减碳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