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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日记:拆迁户上访按“敌对势力办”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19:44  


家住长沙东牌楼北栋35号的杨卫辉被2次强拆之后,现在“回家”的路非常困难。摄影_李锋
 
“按敌对势力办”

  2002年沈佑斌因去北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随后,开福区又有一批“拆迁访民”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

  2003年11月,沈佑斌被正式批捕,并提起公诉,理由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2004年6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决沈佑斌四年有期徒刑。

  “我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现在有身患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贫困潦倒。”53岁的沈佑斌一字一顿地说,“那几年,仅我知道的因强制拆迁被拘留、劳教、判刑的长沙市民以及郊区农民很多。

  为了证实所言非虚,沈佑斌,在数小时内就从家里翻出27份拘留、劳教、判决书等复印件。

  位于长沙市房产局12楼的信访室,每天都聚集着少则几位、多则数十位的被拆迁上访者。他们有被强拆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家庭,有私房着火后,即被当地房产局占有产权的老上访户。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周忠良家400余平方米的祖产。1992年和1994年,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私改遗办),两次给周家下达了维持原有改造的决定,理由是:周忠良家改造时已将房屋出租,不符合返还条件。

  能够说明房屋究竟“是否出租”的最权威证据——房产档案,此刻变得无比重要。2009年3月,由于机缘巧合,周忠良有幸见到了原始房产档案。4个月后,历经曲折,周忠良才拿到了房产档案复印件,证明了房产档案被篡改为出租的记录。以此,房产局拒绝交换周家祖产。

  2001年10月29日,在曾新亮的日记里,有以下记录:

  李区长强调警钟长鸣,不能低头看,要抬头看路,有职务就有责任。1.要造势,打击和判一批;2.触法要处理;3.克服困难,明了责任,心中有数。南平建筑公司产权问题闹事,各单位要把维稳工作做头等大事来抓。并强调“五包一”政策:领导包调查、包协调、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要主动出击,注意方法,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2003年10月17日,日记中再次出现,“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的字样。同一天,日记中还出现“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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