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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互设办事处进入实质性协商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13-03-22 08:59:21  


 
  由此看来,有关海峡两会互设办事处的议题,经过两次副秘书长层级的初步协商,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协商的阶段。在后续协商完成后,就将会由海协会新任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协议,作为两人首次商会的“见面礼”。当然,从更广阔的角度看,也是对大陆新领导人习近平及新任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就职的“贺礼”,及对马英九得以完成今年两岸关系最大议题的“庆功酒”。

  从两岸同时发布的新闻稿看,两岸互设办事处议题的本身固然是已经成熟,而且台湾方面提出的“跨部会进驻”,可能是大陆方面也可以接受。现在需要解决的难题,应是两方人员的便利及安全保障问题。

  实际上,据说台湾方面曾希望,应当给予双方人员提供类似使领馆人员的司法豁免权甚至是外交使权。但由于这已是“国与国闗系”的层次,因而协商“卡”了“壳”。正因为如此,台湾方面为了消除大陆方面的疑虑,一再强调两岸忽视办事处的定位并非是“国与国关系”。似乎是既要得到类似外交特权的便利及安全保障,又要跳出“国与国关系”的困局。

  其实,只要是有利于两岸人民福祉的事情,是可以特事特办,灵活变通的。实际上,即使是在双方的两岸政策仍处于较为保守的二十年前,“汪辜会谈”所达成的协议中,就有向海峡两会的双方人员在执行协商任务时给以提供通关便利等方面的礼遇。现在双方的两岸政策已经比二十年前不知开通了多少倍,因而双方均对互驻人员给予提供一定的便利和安全保障,相信在双方都充分发挥政治智慧之下,是能够找到解决办法的,只是在名称上不要使用“外交特权”、“司法豁免权”之类的词汇而已。

  何况,据说台湾驻香港机构的主管人员,在回归前所享受的港英政府给予提供的便利和安全保障,在回归后香港特区政府仍然给予延续提供。既然台湾与香港都处于一个中国的框架之内,台湾驻香港的机构能够,为什么台湾驻大陆的机构就不可以?延伸开来,在海峡两会互设办事处的便利及安全保障的问题获得妥善解决后,台湾驻澳门机构的人员的便利及安全保障问题,也应能一视同仁地获得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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