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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改革故事

http://www.CRNTT.com   2010-03-09 13:46:58  


 
  “委”和“局”的关系,在改革之后,形成两种类型:一类以交通运输委员会为代表,将原特区外区属交通机构整合成垂直管理的执行局;一类以人居环境委员会为代表,归口联系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市气象局三个部门,更多要从功能上“三分”。

  在人居委,归口联系的三个局局长,均兼任委副主任。“虽然委和局是平行关系,但重大决策必须由委拍板,重要政策文件需由委而不是局直接上报市政府。”王敏说。据人居委人士透露,归口联系办法已报送市政府审核。

  即使是第一类部门,也涉及到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构建,一些政府交叉的职能无法彻底分离。

扁平化管理的现实路径

  2009年6月,深圳坪山新区挂牌,和2007年成立的光明新区类似。2009年7月大部门改革启动后,两个新区开始肩负行政改革探路责任。

  在国务院批复的综改方案中,深圳提出“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调整基层管理体制,“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坪山新区和光明新区,分别位于特区外的宝安和龙岗二区境内,是深圳市最后两块完整连片的可开发土地。

  如何实行扁平化管理,重在研究基层管理体制,形象的说法是“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思路是:在功能区试点基础上,条件成熟时,改区为管理区,管理区尽量划小,管理区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逐步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整合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为管理区派出机构。具体而言,为“市—管理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

  目前,这两个新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实际行使区级政府职责,但没有人大、政协、检察院和法院。新区机构极为浓缩,比如光明新区仅设“一办八局”,编制仅200多人。

  它们的改革任务是,“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据《南方日报》报道,坪山新区的初步打算是:将辖区两个街道分别划分为4个街道和2个街道,原来的街道办改为基层工作站形式。

  就现状而言,新区兼具行政区和功能区两大特征。知名媒体人士金心异热衷于新区的研究。他说,目前新区仍只是发展经济的工具,特别是成立数年的光明新区基本不触碰改革议题。

  金心异估计,深圳将来管理区以20个左右、社区管理机构以400个左右为宜。他甚至还设计了一套“路线图”:不断增设新区,瓦解现有六个行政区;条件成熟时,将原有六个行政区一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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