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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两岸政治协商基础、进程和对策 | |
http://www.CRNTT.com 2024-12-17 00:02:35 |
其次,要明确两岸政治定位。两岸之间存在许多政治分歧,而其中最为紧要的就是两岸的政治定位。这直接决定了当前两岸之间的基本关系以及两岸政治协商的基本点。毫无疑问,台湾与大陆是同属一个中国的关系。但是具体的关系定位又有多种主张:大陆方面一度将台湾定位为中国的一个省,其后邓小平提出台湾可以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成为“一国两制”设想的主要对象。而台湾方面,在“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当中都将台湾和大陆视作“中华民国”内部的两个地区。有鉴于此,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两岸政治定位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谈判继而达成共识。 其三,要构建两岸政治协商机制。两岸政治协商是一个需要不断交流逐渐达成共识并解决现实难题的过程。为了预防因政局变动或外部势力干扰而带来的政治协商进程的被迫中断,为了应对两岸政治协商进程可能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有必要先就两岸政治协商的程序、方式、基本要件等进行规范化、制度化。为此,应当由两岸各自授权的半官方机构、公权力机构等为主导,吸纳两岸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政党和各界别代表性人士等广泛参与,优先开展两岸政治协商的程序性商谈,着重解决正式谈判的名义、议题、方式等问题,构建两岸政治协商机制,为开启正式政治谈判做准备。⑮ 二是中远期阶段,以探索并形成“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为主要目标。在此目标之下,重点解决两个关键问题: 其一,要协商国家统一的实现形式。进入正式协商谈判阶段,主要涉及两大重要议题:如何实现国家统一以及统一之后的两岸关系安排。关于如何实现国家统一包括:一是以什么样的组织,是两岸当局共同出面还是继续借助两岸“两会”亦或是成立一个新的“国家统一筹备委员会”来负责国家统一有关工作的组织准备和实际操作;二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协商达成的协议由全国人大通过还是需要台湾地区的民意机构共同通过才能得以见效;三是有什么必要的步骤,如是否需要民众“公投”,是否需要设立新的总管两岸的宪法或者新设立台湾地区的宪治性的“基本法”,是否需要派驻大陆人员指导协助统一过程的推进等。 其二,要制定统一后的制度安排。两岸政治协商最重要也可能是最艰难的议题就是关于统一后的制度安排。尽管历届中共领导人都表达过在统一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的有关意涵,甚至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还提出过“台湾可以保留军队”,台湾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生活方式”“外国人在台投资”等都可以不变的说法。但是基于当前两岸关系的现状,统一后的台湾地区执政机构如何产生和权力管辖、两岸间的经贸关系及人员往来、两岸司法裁决的权力设置和相互关系、岛内“台独”顽固分子如何处理、美日等外部势力在台人员组织如何安排等等,仍然需要充分讨论、相互协商,进而作出合理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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