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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九二共识对两岸和平发展的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23-06-11 00:02:41  


 
  2.“九二共识”形成的过程

  金门会谈之后,两岸交流已经成为客观的现实,两岸相关部门开始意识到,双方需要有一个民间机构来商讨处理两岸从接触和交流中衍生出来的两岸事务性问题。台湾方面于1990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由辜振甫担任该会董事长,陈长文担任副董事长兼秘书长。该会成立后承担起由红十字会负责的两岸事务性接触和交往的职能。1991年4月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访问大陆希望建立两岸沟通管道,唐树备副主任会见陈长文时提出两岸进行事务性会谈的基本原则,这被称为“唐五条”。①这是两岸开启事务性协商前,中国大陆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处理两岸事务的主张。大陆也在1991年12月16日,成立社会团体法人性质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由汪道涵担任会长,唐树备担任常务副会长,并明确其宗旨为“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发展两岸关系,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1992年3月22日海协和海基两会在北京就“海峡两岸公证文书使用”和“海峡两岸开办挂号函件的查询、补偿”等两项议题进行了首次事务性商谈。在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海基会代表声称没有获得授权谈两岸的政治性问题,结果在这次会谈中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为此唐树备副会长于同年3月30日指出,“两岸没有统一,但我们是一个国家,这个原则是坚定不移的,至于用什么形式来表达这么一个原则,我们愿意讨论。”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台湾当局于1990年10月7日正式成立“国家统一委员会”(国统会),该机构是台湾当局处理两岸问题的决策机构,参加人士包括台湾地区领导人和副领导人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国统会”在1991年2月23日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国家统一纲领”(国统纲领),该纲领明确了四项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明确:“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由于海协会和海基会就两岸事务进行协商时,在一个中国原则问题上,发生了谈判分歧。因此,台湾的“国统会”再次就两岸关系的定义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在1992年8月1日形成新的决议,以补充“国统纲领”的说法。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政策文件,该文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的叙述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管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基于以上“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决议,8月27日海协会负责人对“国统会”的决议作出回应指出:“它表明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我们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该负责人并重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并建议两岸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展两岸事务性协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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