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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长根:两岸“和统”无法回避政治谈判 | |
http://www.CRNTT.com 2021-11-01 00:03:42 |
一、“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一个国家,政治谈判中的中国“主权”没有讨论、协商的余地,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 1、“主权”是一个国际法的概念,根本不适用两岸之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两岸之间不是“主权”之争,不是“主权”再造。这里的“主权”是指,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统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中强调,“尽管海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但中国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之前2008年12月31日,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讲话(即“胡六点”)中也指出,“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以来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并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中共两位领导人所强调的就是,中国的“主权”不是“再造”问题,而是必须坚持不可分割的问题。同理,两岸关系不是国家“主权”的分裂,而是“治权”的暂时分离。也就是说两岸中国人包括大陆14亿人和台湾2300万人共同享有一个“主权”。 2、依国际法毋庸置疑中国的“主权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上180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与所谓“中华民国”建交的只有15个。国际社会主流不可能承认台湾当局坚持的所谓“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更不可能接受民进党坚持的所谓“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2021年10月10日蔡英文声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这显然是赤裸裸的“两国论”。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从政治上、法理上终结了“中华民国”代表中国主权,正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至今这个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历史性、合法性的“决议”,在国际上并没有改变。邓小平曾经讲到,“两岸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页)。国民党、民进党坚持不同的“主权代表”立场。国民党至今坚持“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强调“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民进党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死守“台独党纲”,将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为“国与国的两国关系”。但1971年的联合国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驱逐了蒋介石的代表”,确认了“中国主权代表”,这是无法改变的铁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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