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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贫民区”的无政府生存

http://www.CRNTT.com   2010-06-24 06:39:16  


 
从“黑人”区到“贫民区”

  几年前,由于紧挨着火车道,生活在凌窝的人们都是跑到火车道的另一边去上厕所。后来,火车道围了护栏,居民们只好每家每户挖开路面,用砖头自制了简易下水道,“终端”就指向离自己家最近的低洼处。

  居住在低洼处的居民,往往下水管道就指向自家旁边狭窄的夹道,每次出入家门,都可以清晰地看到邻居家的粪便污物从管道内流出。

  这里的房主都是附近乡镇的农村人。他们从30年前第一代移民开始,卖光了老家的一切,甚至拆了老宅的瓦片,举家落户在这里。

  老来宾县的人都知道凌窝,许多年前,他们把在凌窝住的外来户称为“黑人”。现在,新来宾市人则把这里称为“贫民区”。

  “你去那里有什么业务可谈?”一位出租车司机忍不住问本刊记者。来宾市的治安状况名声恶劣,曾经出现过用炸药炸掉外来企业投资建设的工厂这样的恶性事件。而凌窝更是混乱不堪,小偷、抢劫,“差不多每天晚上那里都会有些事件发生。”司机告诫说。

  2002年,来宾县升级为地级市。按照区划,凌窝这块地方属于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镇东社区。在来宾市的规划图上,凌窝在城市范围之内。但在凌窝长期居住的1000多户家庭、7000多人口,几乎全都是农村户口。

  10年前,当地公安部门曾经设置了凌窝管理站,以便收取暂住费。2000年之后,暂住费被公安部叫停,凌窝管理站也就自动取消。直到2002年,凌窝才被划归到镇东社区。但镇东社区对凌窝的管理并不积极。

  “城市管理都是按照户籍走的,再加上我们镇东社区只有4名工作人员,对凌窝的管理就比较松散。”郑文强说。居住在凌窝的人建房后要进水进电,以及他们外出打工,镇东社区都会给他们开具证明,但社区对凌窝的工作仅止于此。至于镇东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站,梁耀忠说他从来没有接触过。

  没有城市社区化的管理,凌窝的居民会自发组成小组向水站和供电局缴纳水电费。这么多年,这个地方的外来户从来没有拖欠过当地水电费和卫生费。但这些,并没有让凌窝以外的人对它产生一个好印象。

  从2002年开始,凌窝开始出现了居民自建楼房。原来几块石头、几片瓦片胡乱搭起的平房被逐渐淘汰。这些楼房大都用于出租,而出租对象则是一个特殊人群---到来宾市来做传销的。

  每天早上5点到8点和晚上6点到8点,凌窝许多出租楼内就会聚满上课的传销人员。每个房间依据大小少则五六人、多则十几人。广西来宾市是著名的“传销者天堂”和“大本营”,凌窝是他们的“根据地”之一。

  “那时候,经常有搞传销的人跳楼、抢劫、杀人。”当地居民说,有一些传销环节中的下线会杀掉拿了钱的上线。搞传销的人生活极为艰难,在离凌窝不远的一个菜市场内,经常可以看到他们在那捡剩菜叶。

  但当地居民对传销人员并不那么反感。传销者会以出装修费代替租金的方式来租房。这对于没有多少现钱的凌窝居民来说是个实用的办法,双方“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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