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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现况及趋势

http://www.CRNTT.com   2019-12-25 00:12:46  


随着大陆网络零售市场不断扩大,在大陆台商开始转投资跨境线上购物营运以扩大销售市场。
  中评社香港12月25日电/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勇副教授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合作现况及趋势》,作者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网上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商业模式。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企业开拓市场、降低成本的新渠道。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两岸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大陆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和台商布局跨境交易的关键市场。根据《2013年台湾B2C网络商店经营及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在海外经营跨境线上购物的台湾商家,高达88.9%以大陆市场为主,其次为香港、澳门。两岸电子商业合作正在加速进行。文章内容如下:

  一、大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况分析

  (一)大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主要发展阶段和运营模式

  大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先后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期(1997—2007年)。最早出现的是帮助中小企业出口的B2B平台,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等。其中,阿里巴巴(国际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跨境B2B平台,已从线上B2B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发展为B2B跨境线上交易平台。第二阶段为发展期(2008—2013年)。此时,面向海外个人消费者的大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B2C/C2C)蓬勃发展起来,DX(2006年)、兰亭集势(2007年)、阿里速卖通(2009年)更顺势成长为跨境电商B2C网站。由此,跨境电商零售的发展导致国际贸易主体、贸易方式等发生巨变,大量中国中小企业、网商开始直接深入参与国际贸易。同期,大陆积极推行跨境电商试点工作,2012年,杭州、上海、宁波、郑州、重庆等多个城市被海关总署辟为跨境电商贸易试点。2013年9月,由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为跨境电商发展开辟出更广阔的道路。同年10月,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同年12月,国家税务局和国家财政局制定《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有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合格条件,极大地降低了这些企业的经营成本。第三阶段为爆发期(2014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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