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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希圣谈基本法:一国两制只有50年寿命?

http://www.CRNTT.com   2015-05-19 05:55:5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廉希圣(中评社 黄博宁摄)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黄博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廉希圣昨日在清华大学“时事大讲堂”忆述港澳基本法的起草过程,并就“香港剩余权力”、“宪法在香港的适用”“一国两制在港是否只有50年寿命”等敏感问题谈了的看法,亦分享了当年亲历的一些趣事。 

  香港有无“剩余权力” 

  直到现在仍然有港人提出,根据《中英联合声明》,除了国防外交之外,剩余权力归香港特区政府,言下之意是,中央现在管多了。廉希圣说,当年他们对法律界提出这一问题的人指出,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的权力全部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权,不是联邦制国家,中央的权利来自于地方的授权。为了使香港籍的起草委员会成员放心,后来基本法上加上了,如果以后有需要,由中央政府再授权的条文。 

  当时也有人提出,《基本法》应该依据《中英联合声明》办理,后者规定的一样也不能少,没有规定的一样也不能多。廉希圣表示,中英联合联合声明属于国际文件,有法律效力。但基本法属于中国国内法,没有以依据联合声明来的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中英联合声明规定的,都会落实。 

  宪法是否适用于香港 

  廉希圣忆述,就宪法是否在香港适用,当时亦有很多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宪法不适用于香港,有人认为应该把宪法中具体哪条适用明确列出,也有人提出应该解释宪法31条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条款。 

  实际上,宪法是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在基本法序言中已经有说明。然而当时对序言是否有法律效力有争议。因此,最后在基本法总则最后一条中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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