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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论坛:如何开启和平协议进程

http://www.CRNTT.com   2012-05-20 00:03:09  


 
  两岸的共识问题

  其次,是两岸的共识问题。在两岸关系方面,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现在大陆方面基本上还是认为两岸关系是内战的延续,但是显然台湾不很认同这样的看法,包括认为台湾现在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政党也轮替了,认为现在的两岸关系已不是当年的国共内战关系,所以大陆对国共内战延续的说法可能要保持弹性解释空间,否则在台湾会有比较大的争议。

  两岸另外一个问题是公投。刚才有先进提到,等到和平协议有比较具体的文本以后,可能要进行公民投票,我认为公民投票不适合在刚开始的时候进行。马“总统”原来的讲法是,在推动和平协议的时候就要公投。我认为,这牵涉到和平协议的性质问题,它如果是一个协议或条约的性质,通常是经过“国会”同意就可以,但有个前提是,如果这个和平协议牵涉到“中华民国”的“主权”问题,恐怕就要进行公民投票;如果是不涉及“主权”,只是比较单纯的把两岸之间和平制度化,如不武的制度化等,跟“中华民国”的“主权”没有关系,则单纯经过“国会”同意就可以了。但这当中还有一点要说明,即如果是一个重大的问题,还是要经过台湾人民的同意。

  虽然大陆反对公投,但我认为,这恐怕是台湾这个民主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如果这样,或许在跟大陆签和平协议之前,要把和平协议的内容,让台湾的人民充分瞭解,然后作一决定。这个决定也许是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但我比较担心的是,如果跟北京签订协议以后进行公民投票,万一被推翻,无论对台湾,还是对两岸关系,或台湾的国际形象,都有不利影响。所以,时机上要认真考虑。但是要经过台湾人民的同意,是必然的。

  至于两岸共识的建构,刚才提到一轨二轨三轨问题,我比较倾向于对春山兄的看法稍微作一点修正,就是春山兄现在领导的基金会,位阶可以再高一点。我的看法是,所谓二轨,是具代表性的,授意而不授权,三轨则不具代表性。三轨就是任何民间团体或学者间的交流,是学者的看法、观点,甚至有创意都没有关系,因它不代表政府的立场。但如果是二轨,则相当程度要代表政府的立场,但是它没有任何签定协议的权力。换句话说,它所反映的意见相当程度是现在主政者的想法,然后看看对方的反应是什么,但讨论出来的结果,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回到台湾也许不被接受,只是决策的一个参考。如果是一轨,则有法律约束力,如海基会海协会签订的协议,绝对是有法律上的效力。我觉得未来四年,两岸一轨政治谈判不容易,但二轨三轨间,从政治性的层面到和平协议,则可充分交换意见,相互沟通。

  美国因素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是台美跟中美之间的共识问题。我们知道,美国其实对两岸推动和平协议非常在意,如果说不在意是假的,因为从美国的国家利益观之,它一定不希望两岸走得太近。加上台湾的安全跟美国确实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跟美国保持充分沟通是有必要的。将来两岸之间重大议题,像和平协议,在谈的过程当中,至少要让美国人充分瞭解相关状况。就像习近平到美国去,美国其实跟我们作了非常完整的简报,这是对我们的充分尊重,我们对美国也应该要有这样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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