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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缺的一样东西是什么?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4 08:36:59 |
温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这话说得很精彩,天下人都会举双手赞成的。须知,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价值追求。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分开来说,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和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它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中国人凡事都喜欢和美国比较,那么,在公平与正义问题上,中美两国谁的公平正义更多一些呢? “正统学者”的说法有点“谬” 近日看了一些“正统学者”写的有关公平正义的“正统论文”,在谈到我国的公平正义时,他们几乎都肯定了这一点: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这无非是说,中国拥有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国民恐怕不会认同“正统学者”的观点。互联网上可以搜索到这样一个帖子:《国际先驱导报》与新浪网就“2007年中国最缺少什么?”进行了联合调查,截止到同年 2月27日24时,共有8460人参与了在线投票,其中有58.9%的人认为中国“最缺少社会的公正公平”。本次调查还显示,有22.52%的人认为最缺少完善的法制。“正统学者”认为是“最多”的,却被普通公民认为是“最缺”的,究竟是谁说了假话呢?看来,“正统学者”的观点有点“谬”! 令人失望的“最后防线” 众所周知,法律的核心价值或终极价值,便是公平与正义。换句话说,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各级法院的法官则是这道防线捍卫者和守护者。然而,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一些法官非但不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反而是公平正义的践踏着和破坏者,大凡打过官司的人,恐怕都不会否认我的这一说法!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连站在中国法律体系“宝塔尖上”的人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竟也成了人民的罪人!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由于搀杂着私欲,面对人情的干扰和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致公平正义在不同程度上打了折扣,甚至颠倒黑白,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于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该关押的不关押,不该关押的关押;该判刑的不判刑,不该判刑的判刑;该重判的轻判,该重判的轻判,将公平正义抛到了九霄云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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