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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宁:反服贸学运启示 应规划文化共同体

http://www.CRNTT.com   2014-06-24 01:03:03  


 
      两岸文化协议应以建立两岸文化共同体为其核心内容

  如果读者还可以原谅我,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还没成熟到可以拟出一个协议的文本的话,那我现在也想还是以最原则性的方式来提出一个基本看法。

  读者们也许知道,我们两岸统合学会针对两岸问题有一个原则性的看法,也就是我们主张“一中三宪,两岸统合”,其中一中三宪涉及的是两岸政治定位的问题,由于它和本文无涉,此处姑置勿论。至于两岸统合的讲法,主要是因为我们认为,两岸毕竟分隔了这么久,如果它没有一个磨合的过程,绝对不可能平顺地过渡到统一,所以我们认为所谓的两岸和平发展时期,它非常需要有一个指导性的构想,而这个构想就是所谓的统合。

  具体地说,统合的意思是什么呢?我们的构想就是两岸能够在现有的运作机制之外,建立一个由两岸官方出面或授权的机制,来处理特定的两岸共同事务,这个机制也就是一种第三主体的概念。在这样的机制中,两岸是平等的,而它所提出的决策也能够通过两岸的官方获得履行。这样一来,两岸就可以在这机制中来学习如何彼此相处,彼此参与,共同决策,并且透过这样的机制来建立彼此的重迭认同。于是当彼此的重迭认同越来越多,统一的阻力当然也就越来越小,如此一来,所谓的和平发展才会是一种真正的向统一过渡。这也就是说,每一个共同体的建立,都是两岸迈向统一的某个新起点,如果说西方式的民主是所谓以数人头来代替弹头,那两岸各种共同体的建立也就有着类似的意思。在共同体中,两岸也许可以有争执,但将之框在共同体内争执,那就只会是茶壶内的风暴,我们可以在其中学会相处之道,而不至于外溢成两岸的剑拔弩张,我们认为这样的构想,应该会是处理两岸和平发展期的一种最理性,也最具有理想性的设计。

  就是基于这样的构想,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要推动两岸文化协议,就不应该还是停留在交流互惠的思考中,去规范什么文化产业,文化交流的东西(虽然它也并非不能包含在内),而是应该要比较高屋建瓴式地朝向建立文化共同体的方向规划,由两岸的文化官员或是获得授权人士,来一起推动涉及两岸的文化工作,比如说两岸如果真要逐渐走到一起,某一些共同的历史记忆应该是必要的吧,我们总不希望后人再为抗战是谁打的继续争执下去吧!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就由这个共同体来一起书写属于两岸共同的抗战史呢?我这样的提议,当然只是一种抛砖引玉,我相信如果真能建立这样的文化共同体,它必将为弥合两岸的认同差距,带来重大影响,而由此所可能发生的催化功效,也将会难以估计,而我认为这也许才是我们对历史负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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