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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两岸均有责任维护东海与南海主权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06 00:47:03 |
清康熙61年(1722年)巡视台湾的御史黄淑璥所着《台湾使槎录》卷二《武备》列出台湾府水师船艇的巡逻航线,并称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山后大洋北,可泊大船十余”。换句话说,那个时候台湾的水师(就是现在的海军),就经常派船去巡逻钓鱼台了,而且记载得非常清楚。这项资料一直被后世海防的文献转录,这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因为如果不是领土,怎么会长期纳入海防巡逻点呢? 乾隆12年(1747年)范成《重修台湾府志》及乾隆29年(1764年)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均全文转录黄淑璥的记载。同治10年(西元1871年)陈寿祺的《重纂福建通志》皆记载不仅显示钓鱼屿于清代纳入海防巡逻据点,更将钓鱼屿明载于“卷八十六:海防:各县冲要”,并列入噶玛兰厅(今宜兰县)。从方志的“存史、资治、教化”性质而言,清代地方志书对于水师巡航泊船于钓鱼台的记载,除了是历史纪录,亦为清代统治持续不断的政策依据。上述地方志足以证明钓鱼台为台湾的附属岛屿。 中、日、琉外交文书中均确认琉球领域不含钓鱼台列屿。清光绪5年(西元1879年)日本废琉球藩为冲绳县前夕,琉球紫金大夫向德宏在覆日本外务卿寺岛函中,确认琉球为36岛,而久米岛与福州之间“相绵亘”的岛屿为中国所有;光绪6年(西元1880年)日本驻华公使向清朝总理衙门提出之“两分琉球”拟案中,证明中、琉之间并无“无主地”存在。 日本人对于钓鱼台早有野心。清朝末年,国势积弱不振,日本自西元1879年正式并吞琉球后,即积极扩张领土,但清廷基本上并没有不太注意钓鱼台。根据现存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国立公文馆、以及防卫省防卫研究所附属图书馆的相关文件可知:自西元1885年(明治18年)起,日本明治政府即开始图谋侵占钓鱼台列屿。那时琉球石垣岛有一个人叫做古贺辰四郎,他向冲绳县令(知事)申请开发钓鱼台列屿。当时日本的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是一个军国主义者,他密令冲绳的县令(知事)西村舍三到钓鱼台勘查并设置国标。但西村舍三看了之后发现,这三个岛早已都有中文名称,而且在琉球有名的史书《中山传信录》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是中国人命名的。所以他回报山县有朋,说明状况,建议暂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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