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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最终恐将成为政治事件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8 11:49:59 |
司法人权当然是个重要的题目,偏偏我们不争气的司法体制或操作方式,长期以来就没有真正健全过。这个题目是容易获取共鸣的,也的确有必要藉着有如陈水扁这样高知名度的人所受遭遇而引起重视。 但是此时此刻,祇怕真正行之于一般人的司法人权问题未及解决,反使陈水扁有了藉司法人权为名,既获得同情,又造成司法忌惮,并有助于其完成从贪污案变成政治案妆扮与定型的最佳空间。 从特侦组在起诉陈水扁时却未具体求刑,地院声押庭以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决;还有,在起诉前一天,高院就已裁定,当初对陈水扁进行羁押应予撤销等等,就可以看到陈水扁效应在司法方面已然发酵。 老实说,这三件对涉案人的处置,可说是司法人权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进步,说明对嫌疑人羁押取供,动辄高额交保这些广受非议的司法举措都已大获改善。 但是实情是否如此?毕竟在制度面未予健全化之前,扁案的处置祇是单一个案,行之于此未必行之于彼,因此而有“扁式人权,小民也想要”之叹;而扁式人权所带来的后续演变更不能无忧。 声押庭一个子儿没要就释放扁,莫说与其他被告之待遇显失衡平,连让大家看看所涉重贪的前“第一家庭”如何演练筹措保释金的状况,都吝于抛出。既给足礼遇,又无端相信扁不会挟众抗拒到庭及串供妨碍审判,且无一见诸保证,殊不知正给了陈水扁扩大能量往政治案件大大操作的大好机会。 以扁过往的行事风格、言语信度,及面对处境,唯有铤而走险往政治方面无限上纲以求自保之一途,便足以担忧,虽然说来可视他的行为随时拘提,但若不悬崖勒马,及时弥补,当形势造成,拘扁重回看守所这件事,恐怕将成万难。 因此当前的司法裁定,明以司法人权为其基础,实为政治顾虑是其真情,最终反而将一个本属司法的贪渎案件,愈来愈激荡成需要付出更多代价的政治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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