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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不害怕邪教组织

http://www.CRNTT.com   2014-07-25 10:25:29  


  中评社北京7月25日讯/邪教组织是一种反人类的组织,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专门的法律,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及其成员。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美国是非传统宗教或者新兴宗教最多的国家,可是,美国在对待邪教问题上却有许多出人意料的地方,譬如,美国没有禁止信仰的法律规定,相反地,美国最高法院多次通过判决的方式,重申公民信仰自由;美国没有专门管理宗教信仰的机构,相反地,在美国的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宣传自己的信仰,除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公开传教。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美国在处理非传统宗教的问题上另辟蹊径,在制度上有许多创新之处。

  首先,美国充分尊重社区自治的原则。如果在一个社区范围内,有人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帜违反社区自治公约,或者,强迫他人接受宗教信仰,那么,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社区自治组织,将宣传宗教信仰的人赶出去。如果社区居民认为自己的住宅权利受到损害,那么,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排除妨碍。

  如果宗教人士在社区活动打破了社区的宁静,那么,社区居民可以通过集体抗议的方式禁止宗教信仰活动。所以,在美国各个社区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广场舞蹈,当然也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宗教活动。可以这样说,长期形成的社区自治传统,使得美国居民权利不仅保留在自己的家庭,社区也是居民行使权利的空间。

  美国人在国家和家庭之外,非常重视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宗教组织及其成员损害了公共利益,那么,宗教组织及其成员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正是由于强烈的社区自治观念,使得一些宗教组织成员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形成特殊的社区,在封闭的环境中强化宗教组织的凝聚力。部分被裹挟而来的宗教组织成员在社区必须服从宗教领袖的意志,人身自由和财产受到诸多限制。但不管怎样,高度发达的社区自治文化,在客观上压缩了非传统宗教组织的活动空间,使得他们不得不远离人群,在穷乡僻壤或者不为人知的地方宣传他们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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