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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自愿”订校服是敲诈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19 11:48:48 |
■ 隐藏在校服背后的是腐败 其实,说到底,公众和家长反对的不是校服本身,而是在隐藏在校服背后的腐败。2010年媒体报道,清远英德市教育局局长赖来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建筑商、校服务供应商贿赂66.5万元,赖落网后,近百校长迫于压力纷纷自首。此案发生于2008年,赖来新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近百自首的校长,有一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被判处缓刑。有消息人士透露,赖来新案主要是涉及工程发包、采购校服、教材、辅导资料过程中收受回扣等问题。那些校长多是因为校服回扣问题,受到牵连。 校服腐败、教辅书回扣、收取择校费等教育腐败行为,都在侵蚀着教育这一方净土。类似腐败现象之所以发生,说到底,也还是因为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与约束。当权力通过层层联姻,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并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时,那么类似的腐败事件就自然难以避免。 不难想象,在这样的生态之下,教育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教育也就不可能真正向学生传递规则、诚信、公平、正义等人文价值精神。可以说,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祛除教育领域的种种隐性腐败,那些利益链条上的蛀虫就会不断吞噬未来一代的希望。 低估什么都不要低估老百姓的智慧。在校服的问题上,就算学校极尽言辞推托,恐怕公众看到的依然还是丑陋。要知道,这种自愿究其本质,是一种违规违法的腐败行为。 公众不仅要问,如果切断了隐藏在校服背后的利益链条,没有了回扣和提成,那些学校的领导还会如此积极主动的为学生的校服东奔西走,并承受社会舆论的质疑么? ■ 让家长有权对“自愿”说不 教育部《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实施采购校服、订购教辅材料、组织活动、代收费用等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做出决定。”引入在家长委员会平台上的家长有效监督,可以根本性地改变自身监督的有限性,也可以动员数十倍于学校老师的监督力量。当然,前提是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成为一个有效的系统。 家长是教育产品的购买者,既使是公立教育,家长作为纳税人,仍然是学校教育的间接购买者,是学校各项与学生有关的经济活动天然的监督者,对于自掏腰包的教辅类产品更是如此。就监督力量而言,现有大多数中小学的师生之比是1:20,而每个学生背后一般有两个家长,也就是说家长监督教师,差不多是40个人监督1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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