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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如何进行医疗卫生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2-07-02 10:45:30  


 
  “大社会”时期的公民治理改革

  2010年联合政府的文件中对如何实现“大社会”做出了明确的阐述:强调给予社区更多的权力,让社区居民决定社区的居住环境,让社区有权力去接管此前由国家所承担的社区服务;鼓励社区居民更多参与到社区服务中;从中央政府转移更多的权力到地方政府;支持合作性的慈善机构和社会型企业;公布政府信息,使公民有权力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在如何改革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联合政府卫生部在组阁两个月后,发表了一份政府白皮书“公平与优越,解放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EqualityandExcellence,LiberatingNHS)。其中明确阐述了新政府将如何对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改革。

  第一,新文件把患者与公众放到改革的首要位置。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将会更多让公民参与进来,实行“我的决定我做主”原则(nodecisionaboutmewithoutme);提供患者在诊治时更多的选择性;在中央和地方都实行制度公开反映患者和公众意愿的机构,例如,在治疗质量委员会(CareQualityCommission)中建立卫生监管机构。

  第二,改善医疗保健效果。国家公共卫生机构对临床的实际效果负责,但并不以过程目标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管;保证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透明化;政府拨款将依据患者的需求进行发放。

  三,自治性、责任性和民主合法性。新起草的“卫生法案”将给予国家公共卫生机构更大的自由权,以此来防止政治权力过度干预微观层面的管理;政府将下放更多的权力和责任给医疗机构的职业人员,特别是那些直接与患者接触的职业人员,包括全科医院和他们的实际操作团队;为了保证民主合法性,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地方医疗服务中多方参与医疗卫生服务。

  四,去“官僚化”和增加效率。到2014年,英国政府要从国家公共卫生机构中节省200亿英镑的行政性支出。同时,英国政府在未来四年内计划节省45%的管理费用,且把这些资金投放到一线;英国政府还将减少国家公共卫生机构的数量,废除英国半自治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

  2012年07月02日07:19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宋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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