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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 谁的“国家机密”?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性奴案:人性坍塌背后是失控秩序得不到纠偏

  2011年09月23日08:42红网 王聃

  34岁男子李浩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地下室、拐骗、性奴、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窒息的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中。男子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坍塌。然而,性奴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

  理性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对社会穷凶极恶?他何以成为地下室里冷酷的控制者?他自身所处的环境里是不是本身就有着悲剧的发酵因子,以至于他克服了害怕与退缩,持续地侮辱与伤害?这中间必有其发生逻辑。阅读有关李浩的身份信息,我们不妨进行以下推理:作为底层公务人员,李浩生活在以权力为导向的工作环境中。是不是其中的现实落差,导致其心理欲望膨胀,最终性格变异?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性奴案发生的根本原由,但其中应该也有某种联系。

  同样需要被关注的是受害者的身份:歌厅女。这种身份注定了她们要不顾一切“讨生活”,这为她们被李浩所诱骗、囚禁提供了天然条件。而缘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缺失,也注定她们的失踪难以为人所知。短期不能被救济,则自然衍生出“斯德哥尔摩效应”:女孩子们后来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发生争执,甚至称呼李浩为“大哥”或“老公”。

  为一桩性奴案写下结语或许是容易的,不过那些亟需被拯救的悲剧,绝不仅仅是罪与罚的彰显。人性坍塌也有其发生逻辑,如果社会运行秩序不能更好地纠偏,如果底层者不能走出带有风险的生存现实,那么那些小众已经腐烂掉的人性又如何重生?我们需要省思,更需重新塑造社会价值逻辑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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