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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溺死脑瘫儿:悲剧根源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6-03 11:20:49  


溺死脑瘫儿的母亲韩群凤在庭审现场
  中评社北京6月3日讯/慈母溺死脑瘫儿:悲剧何在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慈母溺子”案开庭。韩群凤是两个脑瘫儿的母亲。去年11月末,在耐心抚养13年之后,这个曾经的女白领最终崩溃,在自家浴缸溺毙了双胞胎儿子,并选择服毒自尽。最终韩群凤被抢救了回来,两个孩子却都离开了人世。[详见链接]

  在网络调查中,九成以上的网友都支持轻判。现实中,有关方面收到500多个要求轻判的签名。但是,这个悲剧绝不是法理与情理之争那么简单。

  这只是上百万脑瘫、残疾、智障儿童家庭的缩影。

法律伦理之争:从轻判决并不违背法理 
 
  同情元素之外,减刑也有法可依

  尽管大部分人都同情这位母亲,支持轻判,但是也有人认为法律应该公正,孩子不是母亲的私有财产,她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存权。不过,抛开同情因素,在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下,韩群凤确实有可以“从轻量刑”的因素:

  1.精神鉴定部门认为,此案案发时,韩群凤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相比,韩群凤的主观恶意性不大,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也不具备人身危险性。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尽管人们对韩群凤的巨大同情构造了强大的轻判的舆论,但是民意与法律并不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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