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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记者黑名单有用的话,还要卫生部干嘛?

http://www.CRNTT.com   2011-06-15 09:57:08  


 
徐冰:究竟谁应该列入“黑名单”

  2011年06月15日09:51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徐冰 

    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毛群安主任的一些话听上去“杀气腾腾”,他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如果哪一个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

   仅从字面来看,毛群安主任的言论也许幷无多少差池。任何部门和机构,在治下出现混乱而自己却一时难以掌控局面的时候,总会对那些“惹是生非”者产生厌恶之情,幷可以理解地在自己心中生成一份时刻提防的“黑名单”。其实,考虑到中国现实的舆论环境,以及有关部门之于媒体、之于公共信息沟通与传播的认知水平,我们也大可猜测,许多媒体恐怕早已缘由“讨人厌”的报道,上了不同部门的黑名单。而那些部门与毛群安主任显而易见的区别在于,人家没有如毛主任这样公开说出来。就此,主动把自己以及自己所服务部门的想法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毛群安主任,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理解,显然还是诚实与可爱的。

  但是,从另一个特定的角度,毛主任如此直率坦然,似乎根本不顾忌公众反感地公开宣示“我们”的想法,是否也表明,那些将建立“黑名单”的“我们”,对自己管控媒体的“实力”,有足够的自信呢?

  试图去管控媒体,幷不是一个多么阴暗的想法。问题的根本在于,如何去管控。

  正如毛主任所言,许多媒体的“误导”,“大多出于沟通不充分,幷非有意传播错误知识,绝大多数错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个别媒体就是有意的,就是为了新闻性”。平心而论,这种“就是有意”的情况自然存在,将之列入“黑名单”当然可以理解。可是,毛群安主任以及有关部门,究竟采取了何种甄别措施,得以正确地区分了“就是有意”和正常、正当的信息传播之本质区别呢?又是如何保证自己的判断和区分完全出于公正而不是基于自己的偏见、判断失误甚至“就是有意”呢?

  言说的权利及其边界,一直就是一个引人入胜同时也极具难度和挑战的论题。正常的信息传播与故意造谣,也许幷不是多么难以区分。可是,我们所身处现实的诡异之处常常在于,本以为一眼即明的事实,经过各取所需的解读,往往竟会面目全非。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直就深深地植根于我们历史的恐惧中。在法治观念淡漠、人治思维兴盛的环境里,权力意志也总会在“永远正确”的道德制高点上,故意模糊无心之过和有心之非。甚至,直接去指鹿为马。

  坦率而言,当前我们需要警惕的,幷不全然是媒体无意甚至有意的“误导”,而是总是想代替人们去思考、去判断、去试图阻断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信息一旦匮乏且严重不对称,黑白注定无辨。一旦过于热心地“为民做主”,必定是在“牧民”幷剥夺人们自主判断的权利。

  进一步说,在诸多食品安全以及医疗卫生事件中,究竟谁应该上“黑名单”,是非公道自在人心,“黑名单”其实不列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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