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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李登辉究竟想把台湾推向何种境地

http://www.CRNTT.com   2016-02-20 00:07:07  


 
  宗教理性化的判准

  韦伯在其宗教社会学的研究中,将宗教区分为三大类:救赎宗教(salvation religion)、文化宗教(cultural religion)和世界宗教(world religion)。韦伯认为:并不是每种救赎宗教都可以转变成为世界宗教,而文化宗教即使没有“救赎”的概念,也可能转变成为世界宗教。然而,他最在意的却是“救赎宗教”。

  在他看来,每一种宗教都会有巫术的成份。但救赎宗教却蕴涵有排除“巫术”的潜力,能够在宗教上促进“世界的除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并成为宗教理性化的一种驱力。韦伯依此提出宗教理性化(religions rationalization )的两个判准:

  “我们可以用两个在许多方面彼此关联的基本尺度,判断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化程度。第一是这个宗教本身拒斥巫术的程度;第二是它有系统地联结上帝与世界的关系及其自身与世界之伦理关系的程度”(Weber, 1964:226)。

  依照韦伯的观点,儒教是一种非常精致的社会及个人伦理,它对理性的生活行动有十分深远的影响,因而多少可以满足第二个尺度;但它却不能满足第一个“去巫术化”的尺度。依照韦伯的观点,儒家虽然不提倡巫术,但也没有积极铲除它,而是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与之共存,所以儒教并不是“救赎的宗教”。用韦伯的分类系统来看,儒教可以说是一种主张“适应世界之理性主义”(rationalism of world adjustment)的“文化宗教”。在《中国的宗教》一书中,韦伯虽然认为:儒教是“世界宗教”(world religion)之一,但他却认为:“宗教”一词是否适用于儒教,仍然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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