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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理想主义消逝 | |
http://www.CRNTT.com 2013-03-27 11:54:43 |
七、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的艺术计划 与上述堪称热闹的非营利艺术机构现状相比,一种更为安静却就在你、我身边的、运行公益艺术项目的非营利机构在悄悄成长。 这些机构与上述非营利机构相比有一个更恰切的舶来名词来形容他们——“非政府组织”(NGO)。他们以“XX工作室”等名头出现在公众视野,这些工作室都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涉足领域覆盖社会方方面面。他们维持生存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开发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出钱购买,其中也包括以公益性的艺术项目开发为主业的非营利机构,他们开发的项目之一就是在社区运行的、针对精神障碍人士的艺术治疗计划,这种并不单纯聚焦于艺术本身的非营利机构或许可以让实验性的艺术创作从沸腾的名利场上暂时抽身出来,发现一块更为广阔的天地。政府通过合同方式购买公共服务(Purchase of service contracting)于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一些发达国家,是高福利国家为应对财政危机而进行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旨在将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型为授权者。2006年以来,中国的一些较发达区域如北京、上海开始试行这种模式,在党和政府的相应行政部门是各级社会工作委员会与社会建设办公室。 综上所述,非营利艺术机构在中国的发展现状让人颇为无奈,其身份也各不相同,以致业内人士或公共舆论只能通过这些机构的具体工作来认同它们,而不能局限于它们的具体身份。现状只是表层,表层之下往往是制度问题,诸如完善、开放非营利机构的注册渠道与机制,出台向非营利艺术机构捐赠的个人、企业、基金会的税务减免(tax cut)细则,建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方位法律监管体系等工作都是亟需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的工作。 来源:腾讯论坛2013年03月19日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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