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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两岸政治协商基础、进程和对策 | |
http://www.CRNTT.com 2024-12-17 00:02:35 |
3.坚决反对“台独”。反对“台独”是开展两岸政治协商的应有之义。无论是两岸政治协商的参与主体还是协商内容和协商形式,都应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台独”。首先,参与主体必须坚持反对“台独”。虽然总书记倡议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来参与政治协商,但是对于顽固奉行“台独”党纲的民进党及其政治人物,不仅不能与其开展政治协商,还要坚决反对、严厉打击。其次,协商内容要体现反对“台独”。无论是通过何种形式实现国家统一,无论是保障台湾民众享有何种程度的自治权利,基本前提就是要反对“台独”。这不仅要写进两岸政治协商的文本当中,也要在未来统一之后台湾地区适用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体现。第三,协商形式要避免落入“台独”陷阱。具体来讲就是协商各方要有合适的身份和组织。协商之初可以以中性或非官方的身份开展,以民间组织形式参与;协商深入之后可以对台湾市县级以下的官方身份予以认可,同时以半官方组织参与;而进入到最后阶段,台湾方面可以以前期协商达成的共识以可适用于统一后的职务身份开展协商。 (二)总体原则 两岸政治协商是在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指导下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手段、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循序渐进、平等协商、合情合理的安排等总体原则。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台湾同胞是14亿中国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两岸政治协商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方面,要从两岸同胞的切身福祉出发,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手段创造台海和平,达成最有利于两岸民众利益的统一方式及统一后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促使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认识到两岸协商谈判的好处所在,用渴望和平希望交流的台湾主流民意推动台湾各政治势力参与两岸政治协商,广邀各界别、各党派、各种政治主张的台湾民众以组织或个人的民意参与两岸政治协商。 二是循序渐进。两岸政治协商不能一蹴而就,而应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渐进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对于两岸众多的政治难题要根据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来设计解决顺序,逐步破解两岸政治分歧,有条不紊地协调处理各方的利益矛盾和顾虑。初步概估,两岸政治协商应当按照“初步接触—程序拟定—当前现状的定位—政治分歧的破解—国家统一的方式—统一后的制度安排”的顺序阶梯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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