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 
中评月刊:两岸统一合理性和必然性

http://www.CRNTT.com   2024-05-19 00:02:49  


 
  三、法理: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国共两党对不同政治制度的道路选择是最初产生台湾问题的主要内部因素。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而在内战中失败的中国国民党则退守台湾保留了资本主义制度。两岸制度不同并不影响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理依据,也不能成为反对两岸完全统一的正当理由。“一国两制”等制度设计完全可以跨越制度差异实现国家完全统一。

  在二战后东西方对峙的背景下,美国政府以全球战略和国家利益为导向,支持败逃到台湾的中国国民党当局在联合国代表中国政府,为国民党提供资金、武器和顾问来进行中国内战以及台海对峙。正是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才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两岸分治的现状是在主权统一的法理下治权的分割。

  即使在治权没有统一的情况下,曾经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行使联合国成员权利的台湾当局也始终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将台湾当局的“代表”驱逐出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更是一贯坚持台湾属于中国的立场,这一点在恢复联合国合法权利前后从未改变。

  四、政治:国际社会不承认台湾是国家

  国际社会公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非一个国家。当前,联合国对台湾使用的称谓是“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ofChina)”。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官方法律意见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