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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媒体的生存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13-06-19 13:44:02  


  中评社北京6月19日讯/说到媒体,就不能不提麦克卢汉的经典之作《理解媒介》,其中有一个经典的观点:媒介即信息。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震撼,麦克卢汉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灯泡就是媒体。”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在一个漆黑的房间里,当你点亮一个灯泡时,你就会看到很多东西。换句话说,因为灯泡的存在,让很多隐藏的信息得以显化,被人所共知,所以说灯泡本身也是一种媒介。这个观点在当时看来是有点惊世骇俗的,但现在看来却非常有洞见。

  之所以说这个观点很有洞见,是因为你发现媒介无处不在。以前我们一说到媒体,就会想到电视台、报纸、广播、杂志等,但现在媒体已经大大拓展了它的边界。谷歌和百度是媒体公司么?当然!因为它们的商业模式是将大量免费信息聚合过来,通过技术手段整理和陈列,提供给那些想要获取信息的人。这就是媒介的特质,它可能不生产信息,但它聚合了信息,而且传递给了读者。谷歌和百度超过90%的销售额来自广告,尽管这种广告跟我们平时所理解的广告有所不同,但是它还是广告,这也是其媒体属性的一种体现。

  如果说大家还能勉强承认谷歌和百度是媒体公司,那么淘宝算媒体公司么?很多人说,淘宝是一家电子商务平台公司,怎么可能是媒体公司呢?!但淘宝还真是一家典型的媒体公司,它把大量商品信息搜集整理并呈现出来,如果你付更多的广告费,你的产品就可以呈现在前面。淘宝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商家的广告费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跟传统媒体的特质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它是通过电商这种形式呈现而已。还有一些网络游戏公司,也具有很强的媒体属性。可以说,媒体已经无处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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