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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工荒”的原因及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1:22:02  


 
  五、“用工荒”逼迫政府提高最低工资 

  影响劳动力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增长速度、物价指数、社会福利或转移支付、国家基建投资规模、劳动力的增量等。一个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生产规模就大,需要劳动力的数量就大,需求增量大于供给增量,劳动力的价格必然会上升。物价指数增大,劳动者的日常消费开支加大,也要求工资增加。如果对广大劳动者的社会福利或转移支付有所提高和增加,劳动者的医疗保健、养老、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都由国家或社会保障,这对涨薪的要求就不会太强烈。如果国家为了刺激经济,增加基建投资,这也会引起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大,同样会拉动工资的增长。在中国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福利的情况下,只有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才能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 

  现在的情况是,中国的最低工资翻一番也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即人均GDP的58%。如果中国的人均GDP增长率从现在到2020年保持在8%,中国目前的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要在2020年达到世界平均水平,那中国最低工资的复式增长率应是16.5%,也就是2倍于GDP的增速。所以说,中国劳动力价值被政策性贬值,在未来几年升值潜力巨大。 

  解决“用工荒”的当务之急是把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人均GDP的58%。2009年中国的人均GDP为3566美元,即24356人民币元,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为14126元/年或1177元/月。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工资是统计出来的,而最低工资是政府确定的,所以,政府关注的应是最低工资。科学、合理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最低工资一旦确定,全国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就自然形成,因为企业都倾向于用最低工资雇工。研究显示,平均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也就是说,如果把国家最低工资确定为1177元/月,中国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会在2354元/月左右波动。 

  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当然靠劳动力的价格来调节,但任何形式的市场都要“两只手”同时发挥作用,政府不能对市场采取放任态度,否则就会市场失灵。劳动力市场也是如此,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方式就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保障,也就是说让人活得有尊严。价格发挥杠杆作用需要支点,法定最低工资就是支点,价格杠杆在最低工资基础上对劳动力进行调节。如果最低工资合理,是不会出现“用工荒”的。 

  造成普通百姓工资多年不见增长或增长缓慢的原因就是政府这些年来主要关注吃皇粮的收入,忽视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现在有种不正常的现象,权贵攫取人民利益时,没人出来阻止,当最广大人民群众想得到点利益时,就遭遇很大的阻力。笔者呼吁提高最低工资时,一些官员、学者歇斯底里地抵制提高最低工资,说什么提高最低工资对经济具有杀伤力,会搞垮企业。奇怪的是,这些年来每年都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没见有官员学者出来抵制,说提高公务员工资对共产党具有杀伤力,会搞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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