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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极端反对派姑息养奸 后患无穷

http://www.CRNTT.com   2010-02-01 10:45:49  


 
             “公投”“起义”变本加厉

  特区政府拟订和立法会通过《立法会条例》时,都未预见会发生所谓“5区总辞,变相公投”。面对这一史无前例的现象,特区政府和立法会不能死守《立法会条例》,而是必须作相应修订,修订的宗旨和原则是维护《基本法》所规定的立法会及其成员的职能和职责。

  有人以为,只要申明“补选”不是“公投”就可以置反对派的“变相公投”或“公投”于无形了,这至少是天真的想法。为何“5区总辞”能产生“变相公投”或“公投”的效果,就因为一旦组织“补选”就是香港全体选民对竞选政治团体的政治主张予以投票表决。“补选”搭台,“公投”唱戏。“补选”是“体”,“公投”借“体”附“魂”。

  诚然,即使反对派借“补选”推行了“变相公投”或“公投”,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然而,一旦允许“事实公投”开创先例,国家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在实际上遭受破坏;反对派将会“食髓知味”而变本加厉。有些人不仅包容“5区总辞,变相公投”和“5区公投”活动,企图以“补选”来成全,而且,竭力鼓动爱国爱港政治团体积极参加“补选”。藉口是击败反对派参选人以粉碎反对派推行“变相公投”或“公投”的图谋,其实是希望既让反对派有机会施展其计划,又力争支持特区政府关于2012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议案可望在立法会通过。

  请看:如果反对派在“补选”中丧失一、二席,则立法会中支持政府政改议案的票数有望达到三分之二多数;何况,公民党和社民连出席“5区公投”活动新闻发布会的两名副发言人都已承诺,如果“公投”失败,他们会考虑不情愿地支持特区政府政改议案。

                          高举旗帜维护稳定

  然而,特区政府关于2012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议案应当是、将会是在什么样的政治条件下通过?答案是:应当是也只会是在香港两大政治派别呈现政治上相互包容和妥协的条件下通过。面对反对派已经走到公然直接对抗国家执政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步,谁能期望特区政府关于2012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议案能够“侥幸”获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显然,如果按有些人的想法去做,则将很可能是─特区政府浪费逾亿港元公帑,却无法换来2012年政制朝着普选目标走近一步,相反,给了反对派以售其奸的机会,并加剧香港政治对抗。

  香港最顽固的反对派已公开扯起“公投”和“起义”的旗号。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必须带领香港社会高举“一国两制”伟大旗帜,以“一国两制”精神来提出新办法,坚决击败所谓“总辞”和“公投”。任何犹豫或摇摆都不利“一国两制”,将损害香港的稳定和繁荣。

  的确,香港政治基本矛盾和政治形势演变至今,采取果敢措施击败所谓“公投”“起义”以维护“一国两制”,可能引起香港政治和社会的某种程度波动。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无法避免的。倘若姑息养奸,必将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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