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罗哲文:现在的申遗搞得有点过滥

http://www.CRNTT.com   2009-06-13 12:35:33  


 
  新京报:但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大拆大建”的现象仍然屡禁不绝,甚至引发冲突,应该如何加强名城的保护?

  罗哲文: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有多种,一种办法是把古城保护起来,另外再建一个新区,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梁思成提出建设新北京。我从解放初期起一直就住在北京,也参加了北京的规划。这种思路对经济条件要求比较高,加上其他的因素,最后未能成功。

  保护名城,就不能成片拆掉历史街区,最常用的保护方法还是“点、线、面”,点就是文物保护单位,线就是一条街,比如北京的国子监街,苏州的山塘街,再加上成片的历史街区,就是更常用的保护方法。

  当然,开发商就是要赚钱,这无可厚非,关键是政府要把规划搞好,保护好具有历史价值的街区,不要把不该拆的拆了,该发展的没发展起来。

  新京报:一些城市政府成片拆掉了历史街区,拿“一些老房子没有保留价值”作为理由,能否站得住脚?

  张廷皓:历史城市是一个面,绝对不是几个点构成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应该明确哪些是要绝对保护的,比如重点文物单位里面的内部构造是不能动的;有些成片的历史街区是民房区,传统民居建筑内部可以改善功能和条件,增加取暖和卫生设施。保护历史街区和改善民众的生活,幷不矛盾。

  新京报:但一些政府往往以发展的名义,拆掉老房子、老街区,怎么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罗哲文: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我提出了八个字,“两全其美,相得益彰”。两者有矛盾的时候,要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当然,专家们的看法有时候也不一样,比如在北京的南池子问题上,除了坚持保护工作,还要做一些具体的技术性工作,比如要看到一些建筑不拆对发展更有利。

  现在,名城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重视,就是因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发挥出了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好是两者俱备。如丽江、平遥等地,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旅游,旅游已经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保护不是包袱,而是财富。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