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
中
小
】 【
打 印
】
城乡“同命不同价”终结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http://www.CRNTT.com
2022-05-05 22:32:13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号。
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城乡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现象正式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原来的城乡区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仅可以更加充分保护受害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受害人的利益,而且还维护了宪法权威,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相关新闻:
“同命同价”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2022-05-05 22:44:52)
不能忽视“同命不同价”的现实意义
(2022-05-05 22:44:12)
终结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意义重大
(2022-05-05 22:43:23)
终结“同命不同价”是理性回归
(2022-05-05 22:42:39)
对“同命不同价”纠偏是一种社会进步
(2022-05-05 22:41:55)
告别“同命异价”,见证时代进步
(2022-05-05 22:41:04)
促进社会公平,让“同命不同价”告别历史舞台
(2022-05-05 22:40:14)
以“同命同价”提升社会公平的“高线”
(2022-05-05 22:38:57)
终结“同命不同价”呵护了公平正义
(2022-05-05 22:38:12)
“同命同价”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2022-05-05 22: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