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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分析:释法在手 香港法官能执行否?
http://www.CRNTT.com   2016-11-12 00:15:57


  中评社香港11月12日电(记者 黄博宁)梁颂恒、游蕙祯在立法会就任宣誓时玩笑公堂,引来众怒。全国人大出手释法,解释基本法第104条“依法宣誓”中“依法”的含义,定明“不依法宣誓”的后果。如此一来,以梁游恶劣程度居首,幷带其他13名有争议议员的宣誓风波,是否很快可以落幕?

  远远没有。全国人大释法之后,负责司法覆核案件的主审法官走到了舞台中心。长期受普通法熏陶的法官,处理本质上是政治效忠的宣誓,即“政治问题法律解决”,是香港一大特色。执法结果如何,仍带有很大不确定性。

  事发伊始,相信中央并没有想立刻出手释法。10月中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会面时,仍表示“现阶段未想过释法”。香港建制中人,包括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等,亦有“本地可以解决,没有释法需要”的表达。

  然而这段时间,香港立法、司法、行政乱作一团,出现了空前宪制性危机。梁颂恒、游蕙祯连续两次强闯立法会,立法机构以流会收场。在非建制阵营的压力下,立法会主席又进退失据。行政机关对立法会主席的决定提出上诉,合法性招来各界非议。高等法院接受司法覆核请求,却拒绝发阻止两人宣誓的“禁制令”。梁游司法覆核案件主审法官区庆祥,从中央、建制派及部份本港市民的角度看,对于社运人士有多次轻判纪录。

  与此同时,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对青年新政两位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演出的闹剧“极为愤慨”,决定以释法表明立场,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以及领土完整。所以,即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释法,必定有损香港司法界的威望,中央也只得在权衡利弊后,先行出手,平衡法官本身的政治倾向。避免若港府败诉,全国人大推翻本地法院判决结果,对本地司法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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