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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社会融合持续深化 |
中评社╱题: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现状与阶段 作者:朱磊(天津),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教授
融合发展是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主方向。2014年11月2日,习近平在福建考察平潭综合实验区时首次提出“融合发展”。2016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会见洪秀柱率领的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时习近平再次重申,“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台部分相关表述由以前的“推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提升为“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社会融合,已经成为两岸关系发展中日益受到重视的研究议题。
社会融合与两岸社会融合的内涵
社会融合(Social Cohesion/Social Inclusion)也被称为“社会整合”或“社会一体化”(Social Integration),与“社会分裂”(social disruption)、“社会解体”(social disorganization)、“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相对应,是指社会不同的人群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整体的过程及结果。社会融合与社会分裂是互逆的过程,前者是凝聚的过程,后者是分散的过程。
国外研究对“社会融合”的理解主要有“同化论”和“多元论”两种流派,前者主张通过增强社会同质性培养凝聚力,后者主张通过异质性并存实现降低和消除社会对立。美国社会学家佩里(C.A.Perry,1929)提出社会融合是相互同化和文化认同的过程,认为社会融合是一个涉及宏观国家、中观城市和微观个体三个层面的多维度的、动态的和结构性的过程。戈登(Cordon,1964)提出从7个方面来测量族群的社会融合程度:文化接触、结构性同化、通婚、族群认同、偏见、歧视、价值和权力冲突。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库马尔·森(Amartya Kumar Sen,1992)认为,融合社会(inclusive society)是指这样一个社会:社会成员积极而充满意义地参与,享受平等,共享社会经验并获得基本的社会福利。欧盟(2003)对社会融合的定义是:社会融合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它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和机会,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和享受正常的生活,以及在他们居住的社会认为应该享受的正常社会福利。
国内研究方面,任远、邬民乐(2006)认为社会融合(social inclusion)是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周皓(2012)认为社会融合是外来人群与当地人群构建良性互动交往、最终形成相互渗透、交融、互惠、互补、相互认可的状态。嘎日达、黄匡时(2009)提出:(1)融入不是一个静态的事情,它是一个对现状一直进行挑战的动态过程;(2)社会融合既是目的,同时也是手段;(3)没有人可以通过强制力量达到社会融合,社会融合不仅是制度性的,同时也是主观性的融入;(4)社会融合是多维度的,包括经济融合、政治融合、社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以及心理融合;(5)社会融合是多层面的,既有全国范围的社会融合和城市范围的社会融合,又有跨国家的区域社会融合,既有宏观层面的社会融合和中观层面的社会融合,也有微观层面的社会融合。①
综合以上国内外学界对社会融合的理解,本文从研究对象与目标出发,将社会融合的内涵定位在一国民众的不同群体之间通过多方面的互动、理解与认同,实现经济、政治、生活和文化四个领域的平等与基本认同,消除因政治历史等因素造成的相互之间的隔阂与不适应。具体而言,社会融合的互动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生活和文化四个方面,通过逐步实现各方面的无差异化,推动实现四个依次递进、又交叉互动的融合状态:经济平等、政治公正、生活交融和文化认同。
经济平等是社会融合的基础,包括贸易、投资、金融、产业、旅游、园区、税费等经济领域的内容,不同群体之间实现平等的劳动就业机会、经济行为机会和获得均等公共服务的机会,且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经济联系,共同利益大于利益竞争与冲突。
政治公正是解决不同群体之间长时期政治疏离的必然过程和内容,包括身份、权利、选举、社团、待遇、歧视等政治领域的内容。
生活交融反映的是社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是指医疗、保险、饮食、求学、购物、交通、住房、求职等生活领域的内容,融合的标志是不同群体之间相互适应对方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
文化认同属于精神层面,是社会融合的最高形式。包括习俗、教育、生活方式、文学艺术、宗教、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内容,文化认同不仅意味着不同群体之间互相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理念,走出差异性对抗,而且一致和认同的精神内容不断增多,最终实现心理认同及身份认同。
关于两岸社会融合,大陆学者更重视“一体化”的研究,台湾学者则更重视“多元化”的研究。陈先才、刘国深(2010)将两岸社会融合视为两岸社会一体化的目标。“两岸社会一体化实质就是海峡两岸在诸领域的社会整合,以最终推动两岸社会的全面融合。”他们认为两岸社会融合的内容包括两岸民众在生产、就业、求学、教育、市场、消费、居住、婚姻、医疗、养老、娱乐、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的全面整合。②陈先才(2014)提出两岸民间社会融合在性质上就是两岸民众在频繁往来过程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化二为一的过程。从此种角度讲,两岸民间社会的融合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两岸民众的认同问题。③
这种看法代表了大陆学者的普遍观点,即将两岸社会融合的目标与表现归结为认同问题。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就是更强调交流合作的目的,要紧紧围绕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对两岸命运体的共同认知,也就是把握住两岸同胞要以心相交,增进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以实现同胞心灵契合为导向。④有学者就此提出,“文化认同总是与民族认同联系在一起,而政治认同则更多地与国家认同如影随形。文化认同侧重的是民族成员不可退出的族属命运,而政治认同则凸显了社会成员选择、判断和评估的主观价值意旨。近代以降,政治认同的现实式微逐渐演变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詹小美、王仕民,2013)⑤两岸社会融合当然既要促进两岸文化认同,也要促进两岸政治认同。当然,“不论是认同主体对国家的选择,还是国家对认同主体的接纳,都不再完全局限于特定的族群、文化、宗教、制度所形成的规定性,它们之间是相互开放的系统。”(林尚立,2013)⑥
台湾学者对两岸社会融合的研究更侧重“多元化”的方向。对于多元文化现象,台湾社会是随着1980年代原住民运动与客家运动的发展而逐渐重视起来。在1980年代后期的民主化过程中,多元族群文化纷纷得到宣扬与发展,最终形成以“四大族群”为主、“两性平等关系”为辅、掺杂“乡土文化”、“母语”怀旧的多元文化(张茂桂,2002;刘美慧,2011)。⑦正是在多元文化竞相表达的过程中,为了整合与联系不同的文化差异,“多元文化台湾”逐渐成为台湾社会广泛的认同方式(叶玉贤,2012)。2004年台湾当局提出《族群多元、“国家”一体决议文》,明确提出:摒弃同化融合政策,主张尊重差异、共存共荣的多元文化政策。同年台湾“教育部”制定“发展新移民文化计划”,一方面协助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融入台湾社会,另一方面促使民众接纳不同文化,共同建构“包容融合的多元文化社会”(刘美慧,2011)。岛内部分研究指出,台湾政治面向的国家认同因素影响,或许大于两岸社会接触的效果(陈志柔、于德林,2005)。不管两岸民众接触程度如何,民众原先的政治态度和统独思想,才是决定其对待大陆两岸政策与交流的态度的关键。事实上,岛内政治动员和政治竞争的影响,高于族群的社会接触(王甫昌,2002)。相互交流可能改善两岸民众互相的观感,但也可能加深原先的偏见,既定的统独思想是关键因素之一,交流与社会融合与政治认同没有必然关系。此外,族群态度评估也是影响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因素,两岸文化交流推动者,必须考虑台湾民众对于大陆的族群评估,才能规划适当的文化交流时间表。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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