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9月7日记者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9-08 00:17:30


 
 
  就着区议会,我们知道现在运作上会根据现行的条例去做,当中一些区议会条例,如果在议会上缺乏主席或者副主席,其实有一套工作方法要求他们先选出主席或副主席。如果未能做到,我们会邀请一些地区的官员去主持会议,直至他们选到为止。
 
  区议会下面有一些委员会,根据《区议会条例》第68条,订立一些规则、常规和一些程序,如果这些委员会的主席或副主席有空缺的时候,我们的秘书处会根据会议常规第7(2)条来作跟进,要求议员提交一些讨论事项、文件,来让议会继续运作。
 
  简单来说,区议会是一个谘询架构。我之前在不同场合都提及,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服务是没有停过,我亦在过去跟不同区域团体、人士继续聆听市民的意见,确保我们的施政能够畅顺。当然,将来的发展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我暂时说到这里。
 
行政长官:有关于参选与国安法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首先,国安法实施了超过一年,大家都看到我们是依法办事的。国安法针对的是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某一种行为是否违反国安法是要讲法律,亦要讲证据。每一个人在香港做了什么,如果有人认为他是违反国安法,就要看这些法律及证据,这是我唯一可以给的很笼统的答覆,因为我不知道究竟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是什么。不过选举这个问题,我们把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转化为本地法律的时候,我记得我们其中一条条文是如果有人意图影响选举,去煽动、破坏,诸如此类,这是一种罪行,不过亦要讲法律和证据。
 
  最后我想指出我们已强调多次,完善选举制度令我们有一个更加有广泛代表性、更均衡参与的议会、立法会或选举委员会。现在我们很快到在九月十九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选举,随后在十二月十九日会进行立法会换届选举。我们从来,包括中央,都认为我们不是要求在政治体制内搞“清一色”,不同的立场,甚至对政府持较为批判态度的人士都可以参与这些选举制度,唯一就是他们必须符合“拥护”以及“效忠”法律的要求,这亦是必要的条件。在“爱国者治港”的基础下,我们都欢迎不同的朋友可以透过选举进入议会。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