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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继续向中央反映支持反外国制裁法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21-08-25 00:24:57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段晓鲁摄)
  中评社香港8月25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并回应了有关《反外国制裁法》本地立法的问题。她表示,已经向中央表示支持《反外国制裁法》本地立法,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听取很多其他意见,而刚刚完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未有作出决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等于她不会继续向中央反映支持的意见。
 
  林郑表示,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这类全国性法律有一个机制可以将之适用于香港,该机制就是《基本法》第十八条。只要是不属于香港高度自治的议题,是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列入附件三,适用于香港。但在列入附件三的过程中,亦要求征求特区政府和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她亦就此提交了意见。
 
  林郑称,自己的意见已向大家说明,第一,《反外国制裁法》是国家重要的外交策略。当国家的一些机构或官员受到外国无理、粗暴制裁时,可以有所保护。特区政府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应该支持该立法。甚至这次和近年的制裁,香港均首当其冲受影响,她的立场只有一个,就是一定支持将之列入附件三,别无他选。
 
  林郑亦表示,列入附件三有两种方法,近年亦说明了两种方法均可行,但要视乎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其一是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法》是即日在香港颁布实施的,一来由于其紧迫性,二来由于当日《国家安全法》是针对香港没有国家安全的法律,须要尽快填补这个缺口,所以使用了颁布实施的方法。其二是适用和曾采取的方法,就是国歌、国旗和国徽的相关法律,是经本地立法过程去执行全国性法律,令特区政府可以适应香港的特殊情况,有助日后有效执行。
 
  林郑强调,《反外国制裁法》须要适应香港的法律和金融环境,以确保一方面可以有效实施,另一方面不会为香港的金融地位带来太大影响,第三方面则不会被外国的政客或西方媒体恶意炒作。她提交了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还会听取很多其他意见,而刚刚完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未有作出决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等于不会继续向中央反映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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