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从数量分布来看,今年以来,华泰联合、中信证券、华金证券、民生证券、广发证券、第一创业、长江证券等券商均存在两次及以上的保荐违规行为,并被采取监管措施。
多项实质性举措陆续出台
针对“一查就撒”、“带病闯关”等问题,近段时间包括证监会、各大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均有实质性举措出台。
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券商2023年分类评价结果。其中,为服务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连续2年将IPO撤否情况列为专项评价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对撤否率或者否决率高的公司,依据严重程度不同分别予以扣分,提升监管震慑。
今年5月,上交所向中介机构下发的《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交易所通报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六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包括纸质底稿与电子底稿不一致、未将项目执业质量评价纳入重要岗位的薪酬考核要素等。
深交所也发布《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对注册制下IPO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的保荐机构,实施现场督导、专项自查的差异化监管安排。
“压严压实保荐机构的责任是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得以顺畅运行的重点所在。在我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市场主体需要归位尽责,保荐机构必须承担起‘看门人’责任。”田利辉表示,对于履职不力的需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让其他保荐机构更为积极地践行敬业、专业和勤业的要求,把真正优质的企业推向资本市场。
盘和林也表示,首先,强监管可以提高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避免违规行为,减少尽职调查不规范、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问题出现的几率。其次,强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增强投资者信心。最后,强监管促进保荐机构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