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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津贴“喊冷”,暖心规定待细心落实
http://www.CRNTT.com   2021-02-04 11:22:18


 
  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于高温作业的补贴、休息等制度进行了统一规制,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级行政区明确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低温保护相关规定则仍然停留在概念层面,据不完全统计,湖北、黑龙江、辽宁、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等地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提到了低温津贴,但如何发放、发放标准并没有详细的规定。

  一些地区以发放低温保护物资的形式作为补偿,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剑锋表示,改善低温作业条件和发放低温津贴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发放御寒物品、轮岗作业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付出依然比正常条件下要多,除非改善低温作业条件导致不存在低温作业环境,否则应支付低温津贴。

  落实难在哪?

  相比高温津贴,为何低温津贴面临的境遇不同?沈剑锋认为,高温补贴规范更完善,而对低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目前仅有个别地方做了规定,全国层面并没有统一立法和一般性规则。

  一位建筑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和冬季劳保用具是常态化的保护措施,但低温津贴并未纳入补贴发放范围。有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低温津贴的发放往往由企业自行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情况是,低温津贴并未成为固定化、标准化的部分,更多情况是以低温保护措施的形式呈现。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振华表示,低温津贴其实已体现在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中,但由于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不同等因素,导致标准难统一。如果各地不制定详细的政策,用人单位发放就没有依据,监管、执法也没有依据。

  由于缺乏强制性和更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争取低温作业权益保障时,也时常陷入窘境。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涉及“低温作业”的也仅有11个省或直辖市的47份判决,判决结果往往是劳动者的低温津贴诉求被驳回,原因大多是由于劳动者缺少低温工作证据或者缺乏强制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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