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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学:中央对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与监督权
http://www.CRNTT.com   2014-06-24 01:27:57


 

  中央既然能授权,必然伴随监督权以保证授权初衷

  邹平学指出,中国政府1997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指包括治权在内的完整主权,这也是中国坚拒英国“主权换治权”要求的原因。他据此说明,《基本法》遵循的原则属主权﹣授权﹣自治权,因此,“中央授权自治”的说法是正确的。

  邹平学认为,授权必然伴随着监督权,中央对特区自治的监督权也绝非“权力僭建”。邹表示,中央若没有监督权,则不能保证授权的正确意义,“之前一名华人间谍被驱逐出中国国境却被香港某大学返聘为教师;斯诺登在中美关系敏感时期出现在香港,幸而特区政府对后者处理得当。”他认为,这个事例正表明出中央对特区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白皮书只是系统集中描述对港政策,非抛弃基本法

  邹平学认为,“一国两制”白皮书并非否认《基本法》,而是系统地、集中地阐述以往散落在各条款之间的精神,展现的是中央一贯的治港理念。不过,邹亦指出,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届满后,中央政府是否还将根据《基本法》继续授权自治,须看中央与港府的关系,以及“一国两制”届时的成就。

  邹平学对正在进行的“6.22”公投提出质疑,认为投票既无制度也无法理基础,是一场闹剧。他认为,“占中”等社会运动只能印证白皮书所言非虚,部份港人确实还未适应香港回归祖国的历史转折。

  邹平学最后表示,中央非常瞭解包括传媒生态在内的香港社会形态,亦对白皮书发表之后引起的社会反应有所准备,但是中央相信特区政府与港人的理性与智慧,也希望能与港人港府一起,更好地实践“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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