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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富人参与三次分配,需构建完善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21-08-24 18:52:48


 
构建完善的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

  推动三次分配发展壮大,关键是构建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一点尤其重要。

  第一,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不同,三次分配重在自愿,这是基本出发点。因此,基础性制度设计要更加注重鼓励和引导。比如对于捐赠额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特定的荣誉称号。在这方面,可以考虑在国家荣誉制度体系中增设慈善荣誉称号,作为国家基本荣誉制度之一。

  第二,鼓励多种形式的三次分配。除了传统的捐钱捐物外,可以考虑大力发展慈善信托等,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把股权捐赠出来设立慈善信托、慈善基金会等,形成可持续的慈善形式。在这方面,可以考虑尽快制定《慈善信托法》等。

  第三,构建三次分配的基础性财税制度。我国对捐赠等行为有一定的免税支持力度,但由于相关制度还不健全,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对个人、企业的捐赠优惠力度,如扩大对个人捐赠所能享受的最高优惠扣除比例额度。

  第四,推进慈善事业的治理,形成现代化的慈善治理体系。比如,推动慈善和公益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打造现代慈善公益组织;强化慈善和公益组织的评估监督,尽快形成政府、行业、慈善组织、社会舆论组成的多元化治理体系。以此提升三次分配的社会效应,也能形成可持续的三次分配。

  促进共同富裕,我国三次分配的空间很大,效果也会非常明显,关键是构建基础性制度。在这方面,还有相当多的改革创新任务,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试点、稳步推进,为构建橄榄型社会夯实制度基础。(来源:新京报 作者: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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