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安检只是严惩恶性杀医、伤医“组合拳”中的第一招,《规定》还赋予了医务人员采取避险、暂停诊疗、防卫等保护措施的权利。各医院设立统一规范、设施完备的警务室,同步做好既有警务室的升级改造,指导医院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防建设,强化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建立全时空安防体系。设立安检机制是对医疗资源的保护也是对潜在“医闹”的威慑,且危重患者有专门的应急通道,安检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患者就医,保障患者正常就医的权利,也尽全力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虽说一道安检门的保护作用有限,但迈出的这一步正推动医院整体的安全秩序管理不断完善。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感,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不妨从这道“安检门”的“治标”开始。(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何佳 本文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