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堵住“校闹”背后赔钱息事的偏门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22:20:38


  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依法惩处“校闹”人员;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所谓“校闹”,是指针对学生安全事故、师生矛盾问题,一些学生家长组织人员到学校闹事,以闹讨说法,严重干扰了学校教学秩序、师生安全。这次《意见》的出台,对学校、教育等相关部门正确处理“校闹”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在以往的“校闹”事件中,学校花钱买平安的现象十分普遍,令一线教师备感憋屈,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校闹”。为此,《意见》对赔钱息事的做法给予了否定,幷提出要对采取此做法的责任人追究责任。的确,堵住赔钱息事的偏门,对遏制“校闹”现象非常关键。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幷不容易,起码,相关考评机制也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首先,为抓好平安校园建设,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了责任制,只要出现校园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评比和年终考核就面临一票否决。为了避免在“校闹”事件中承担责任,“捂盖子”就成了相关责任人解决问题最直接的办法。

  其次,有关纠纷发生后,打招呼、递条子令学校领导压力大。有时候,上级领导一个电话,下面校长的原则尽失。尽管《意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但是对于非法干涉纠纷处理的责任人将如何处理,却没有明确规定。

  处理学校事故与纠纷,法治是最好途径,赔钱息事则无异于饮鸩止渴,至于如何堵住这道偏门,同样需要法律手段。(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范军)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