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当前中国社会的多元程度与社会化分工的精密程度,必然产生主观认知上的区别。对一些地名进行标签式认定,需充分参酌各方意见,“彼之洋气,我之土味”是有可能出现的,这也凸显了工作精细化的必要。
需要明确的是,地名纠偏必须纳入法制框架,必须要确保程序合规、于法有据、法有授权。法治轨道,本身就能够使相关行为具备一定的谦抑性,使之更符合“稳妥推进”的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与反弹。
因此,民政部这份要求的下发可谓正当其时,“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的一些地方,应当对照这份要求,将相关工作的思路重新梳理一番。(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