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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动机漏油 奔驰陷消费者维权“罗生门”
http://www.CRNTT.com   2019-04-15 14:20:40


 
  4月11日晚,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发布回复声明称,“4月9号当日,我司已与客户消除误解,达成友好共识。”

  然而,到了4月12日,当事车主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本人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奔驰或者4S店相对官方一点的回复,我觉得这件事情幷没有解决。”

  4月13日上午,当事车主来到西安利之星4S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一份正式书面投诉材料幷表达了相应诉求,这些诉求包括调查该车车辆历史,以及要求说明车辆PDI检查(车辆交付前检查)是否真实等八项。

  同日下午,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的主持下,当事车主和4S店方代表进行了数小时的沟通协商,但最终双方仍未达成共识。

欺诈疑云显现

  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已经成立由工商、质监、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该车辆在销售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媒体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得知,涉事奔驰轿车已被封存,该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值得注意的是,“免费更换或退货”也需满足三项前提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一是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二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三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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