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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罚站罚跑”,德国经验值得借鉴
http://www.CRNTT.com   2019-10-10 21:29:22


  罚站罚跑算不算体罚?近日提交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老师实行“罚站罚跑”,幷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

  这是在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之后首个省级层面的举措,也是全国首个用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尝试,值得肯定。

反对一切形式体罚,但老师不能拿学生没辙

  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老师罚站罚跑司空见惯,就是掌掴、打屁股等体罚都很常见,我也是那个经常被体罚的学生。作为受罚者,我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体罚。我不认为体罚有什么作用,因为被罚的永远就是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这恰恰说明体罚幷没有发挥作用。

  实际上,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体罚不但没有作用,而且会代际传承,受到过体罚的孩子成年后更倾向于以暴力解决问题。  

  但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没有一定的惩罚措施,教师确实难以履行其教育职责。而且,适当惩罚本身就是对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在纯粹的惩罚之外还起着引导教育的作用。

  我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禁止体罚以及变相的体罚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条文被过于宽泛地理解,罚站罚跑等正常的惩戒措施也经常被视为体罚,以至于很多家长对此过敏。去年,湖南老师罚站学生数分钟被家长违法拘禁7小时的事件,虽是极端个案,却也表明了部分家长认为“罚站属于体罚”的错误认知。这些事件被放大后,导致老师完全不敢管教孩子,“熊孩子”越来越多,霸凌事件也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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