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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惩恶更扬善
http://www.CRNTT.com   2019-06-19 15:18:10


 
  让全国人大代表点赞的,正是近年来最高司法机关不断明确对正当防卫权保护的积极导向。2018年9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明确提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最高检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所涉及的4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案件,其中就包括江苏昆山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这4个案例既是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也是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检专门发布这些指导性案例,目的就在于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保护见义勇为,向社会释放正能量。”

  “随着几起热点案件所引发的讨论,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适用的苛刻惯例正在逐渐被消解。”王志远说,多起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判决都印证了这一趋势。

  在正当防卫逐步被激活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正当防卫“度”的问题。“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对明确的犯罪、反击型案件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纠正以往常被视作‘正常’的保守惯性,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也不能矫枉过正,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孙谦说,司法机关要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注意防卫措施强度应当具有必要性,“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更是如此。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应当优先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滥用暴力。”(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网记者:彭波、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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