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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租抵税,房主为何“不答应”
http://www.CRNTT.com   2019-01-11 23:11:06


  “如果你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这是媒体报道中房主对租客的“威胁”。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税的想法被房主“扼杀”。

  租客申报个税抵扣,租房信息将被税务部门掌握,或成为后者向房主追缴税款的依据,而从目前房租水平和税率看,房主交的税可能比租客抵扣金额更高。这是部分房主对租客申报抵税反应激烈的根源。

  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因为租客申报“房子不租给你”,难获法律支持。然而,一旦租期届满,房主提出不租了或涨房租,租客面临的就只有两条路:低头,走人。如果这样的房主属于个别,不租他的,还可以租别人的,怕就怕房主们“一条心”。

  “一条心”的可能性不小。按照房地产业内人士说法,个人出租房屋在有关部门备案的,北京不足一成,很多地方1%都不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房屋租金“游离”于税收之外。一旦个税抵扣政策让房租缴税难以继续“游离”,那么,通过涨房租将“损失”转嫁到租客身上,就可能成为多数房主的选择。一项旨在通过减税提高百姓收入的举措,却成为房主提高租金的理由,租客甚至可能承受比抵扣金额更高的租金上涨,这恐怕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

  在这件事情上,租客和税务部门无可指责。前者,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也有义务按照国家要求如实申报;而对税务部门来说,租房不能全凭申报人说,需要包括房主、房产在内的必要信息作为抵扣依据,这是其作为税务征稽机关的义务。

  问题出在房主身上。如实申报、如实纳税是公民义务。如果房主能做到,相关信息已被税务部门掌握,租客申报个税抵扣,就不再被视为暴露其“秘密”之举。恰恰是因为太多人之前逃避了纳税义务,幷且想一直逃避下去,才导致其反应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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