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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租抵税,房主为何“不答应”
http://www.CRNTT.com   2019-01-11 23:11:06


 
  纳税义务人大面积逃税,可以从纳税意识、税务负担、征稽漏洞等多角度解读,不过,今天这些都不说,只探讨在这样的现实下怎么办。毕竟,国家的政策红利,该让更多百姓享受到,租金抵扣应最大限度实现;国家税收,也不能因为有些人不想交就免了。

  有人说,和个税抵扣相比,直接给符合条件的较低收入者发租房补贴,也能规避目前出现的问题。观点有一定道理,但税收抵扣政策刚刚实行,不好这么快改弦更张。

  也有人呼吁,简化申报程序,既然房主不配合,那就不对这方面信息作要求。但那样的话,有关部门无从核实租赁信息真伪,为了抵扣而造假的空间将加大。

  笔者以为,短期内的可行举措,一是发挥房屋中介公司作用。房主不配合,不好强制;中介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有责任向国家职能部门披露、报告真实经营信息。所以,可以要求,凡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的,只要房主提出要求,中介公司必须出具租赁证明;同时,可考虑适当降低这方面的税率。据税务专家介绍,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为了简化计算,税务部门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差异较大,高的百分之十几,低的4%。如果可能,适当降低税率,可适度缓解房主的对立情绪。

  而从长远看,公民提高纳税自觉性,税务部门提高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公民纳税信息的能力,是治本之策。当公民主动申报、纳税成为习惯,当纳税人信息尽在税务机关掌握,租客申报个税抵扣就不会被房主“怪罪”了。(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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