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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的“民主暴政”路径与机制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21-08-10 11:09:21


 
  五、台湾地区“民主暴政”的前景分析

  (一)“民主暴政”对台湾与两岸关系的影响

  在民进党政权的“暴政化”治下,不仅台湾社会深受其害,也造成两岸关系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首先,政党竞选恶斗升级化。选举依旧是获取权力的主要路径,但是基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已经被逐渐打破,“恶斗循环”已然生成。“破坏者”的出现导致各方参与者不得不效而仿之,不然就有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而就近几轮选举来看,选举“奥步”正朝着组织化、网络化、精准投放化的方向递进。算法政治成为了政党操纵竞选的重要策略机制,而算法偏见则将引发高昂的政治代价。

  其次,社会街头抗争激烈化。即使民进党当局再怎么以所谓的“专业”“合法”的程序掩盖“暴政”真相,以“大内宣”的方式蛊惑台湾民众,依然难以填平“民主赤字”的鸿沟。治理绩效与广泛民意之间明显脱节,“暴政化”施政致使更多的台湾民众诉诸于体制外的街头抗争。2020年11月22日,台湾上演了30年来最大规模的“秋斗”游行,超过5万人、40多个团体走上街头,表达“反毒猪、反双标”的诉求。而随着开放“莱猪”的行政命令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各类连署和抗争活动也正在酝酿、发酵之中,等待民进党当局的将是翻涌而至的反抗浪潮。

  再次,两岸政治互信倒退化。由于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导致两岸之间的制度化协商全面停摆,马英九时期点滴累积的政治互信几近殆尽。而在刻意抬高两岸政治、军事对抗的同时,民进党当局的“暴政”手段不仅逼退了进驻台湾的大陆资本和企业,还限缩了台湾民众“西进”大陆的自主选择空间,动辄以“国安五法”定罪,在岛内制造寒蝉效应,造成两岸正常民间社会往来受阻。但好在,中国大陆在对台问题上长期保持着强大的自信和定力,在当前的两岸大框架之下,这些逆潮流而动的“逸出”动作无法撼动到两岸同属一中的法理结构。

  (二)台湾选举式民主的粗糙性与虚伪性

  虽然就西方观点看来,竞争性选举是一个地区迈入民主阵营的显着标志,但越来越多的民主崩溃和民主回潮的案例表明,选举也幷非是衡量民主质量的唯一指标。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在面对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选举民主”的持续增加和自由民主的停滞的诡异现象时,就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国家集体死亡,而是许多国家民主被逐步地空洞化了,袛剩下了一个多党选举的外壳。”〔34〕在台湾民主化转型过程中,民主选举在本质上就是国民党和民进党之间的“党争”〔35〕,是国、民两党基于各自在政治光谱中的位次,代表幷拉拢各自倾向化的选民结构进行政治斗争的过程。从几次岛内政党轮替来看,通过选举达成的所谓的“民主巩固”幷未将台湾导向繁荣与稳定的有效治理,反而引发了周期性的政治动荡,导致了社会、经济、文化等各层面的各类乱象,进而演变成了如今的“民主暴政”。

  因此,选举或许幷不必然是民主的“代言人”,也有可能成为暴政的“助推器”。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其《社会契约论》中就对英国的议会制评价道:“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袛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36〕关于民主生活的判断标准需要被重置,将和谐、公正、秩序等价值纳入到评价体系之中,避免追求绝对化、极端化、空洞化的“民主”。安德里斯·谢德勒(Andreas Schedler)曾经就民主与选举的关系作出了启发性的论述,他认为:“将民主等同于选举的观念已达到如此紧密的程度,以至于我们处于这样一种遗忘的危险之中:现代代议制选举的历史既是一个民主胜利的传奇,也是一部威权操纵的故事。”〔37〕其实,就连“民主”一词本身在19世纪中期之前,都被大多数代表有产阶级利益的政治思想家所反对。在他们看来,民主政治意味着乌合之众对财富和智慧的威胁,其对文明的危害是毁灭性的〔38〕。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民主的意涵也是被后天建构的,而不是先验的。应该说,民主本身既不是最高目标,也不是最高价值。最高价值应该是由自由、高质量生活、公正社会等构成的幸福〔39〕。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台湾民主化发展的未来方向。

  注释:

  〔1〕Thomas Carothers, "The End of Transition Paradigm",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13, No.1, 2002, pp.5-21.

  〔2〕以选举定义民主的观念主要来自于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民主理念,他认为民主“不过是人民有机会接受或拒绝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意思,而识别民主方法的标准就是由未来的领导人自由竞争选民的选票”。熊彼特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克峰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318页。

  〔3〕Steven Levitsky and Lucan Way, 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 Hybrid Regimes After the Cold Wa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p.5.

  〔4〕Andreas Schedler, "The Menu of Manipulation",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13, No.2, 2002, pp.46-47.

  〔5〕杨光斌,释启鹏:《带有明显意识形态偏见的西方自由民主评价体系——以传播自由民主的几个指数为例》,《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5期,第57页。

  〔6〕林冈:《中国台湾地区实践西方民主的深刻教训》,《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第8期,第102页。

  〔7〕陈星:《台湾选举文化论略》,《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19-21页。

  〔8〕丛日云:《当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262页。

  〔9〕林冈:《台湾政治转型与两岸关系的演变》,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 年版,第16页。

  〔10〕方前福:《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

  〔11〕陈癸淼:《论台湾》,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02 年版,第78-79页。

  〔12〕包刚升:《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年版,第32页。

  〔13〕Maurice Duverger, "Duverger's Law: Forty Years Later", in Bernard Grofman and Arend Lijphart, ed., Electoral Laws and Their Political Consequences, New
York: Agathon Press, 1986, pp.69-84.

  〔14〕以“二合一”选举为例,地方领导人选举采取简单多数制,而民意代表选举则采取比例代表制(1999-2004年采取的是单一不可让渡投票和一区多席制,2004年选举制度改革后变更为单席选取幷立两票制)。

  〔15〕张佳威,郝试楠:《蓝绿背后:台湾地区政党极化的演进与影响》,《台湾研究》,2019年第2期,第26-27页。

  〔16〕选民政治结构即主要依据选民的政治立场将台湾地区选民划分为不同群体后,国、民两党获得各类选民投票的比例,以及各类选民在两党各自支持者中的活力与影响力。参见李洪波,韩略:《台湾地区选民结构特征及其理论阐释——基于台湾民众对国民两党的投票倾向分析》,《台湾研究》,2017年第6期。

  〔17〕萧怡靖:《从政党情感温度计解析台湾民众的政治极化》,台湾《选举研究》,2014年第2期,第1-42页。

  〔18〕关于“政治包容机制”和“裂痕动员机制”,参见刘瑜:《民主转型与政治暴力冲突的起落:以印尼为例》,《学海》,2017年第2期。

  〔19〕柏克着:《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65页。

  〔20〕佟德志:《民主的暴政——后革命时代西方民主文化的另类考察》,《浙江学刊》,2008年第3期,第17页。

  〔21〕Robert Elgie, "Varieties of Semi-Presidentialism and Their Impact on Nascent Democracies", Taiwan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7, Vol.3, No.2, p.71.

  〔22〕孙代尧:《威权政体及其转型:理论模型和研究路径》,载《文史哲》,2003年第5期,第148页。

  〔23〕同上,第149页。

  〔24〕詹姆斯·科顿:《东亚民主政体的进步与局限》,载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72页。

  〔25〕景跃进:《“选举”何以成为“威权”的修饰词——选举概念的重构及新政体分类》,《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5期,第27页。

  〔26〕“党产会”公布的17项行政处分中,仅有1项是关于民主行动党的,剩下16项全部指向国民党。

  〔27〕目前“党产会”认定的国民党附随组织包括:“中央投资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民族基金会”“民权基金会”“国家发展基金会”“中华救助总会”“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青年救国团”“中华妇女联合会”“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8〕Edited by Tom Ginsburg and Tamir Moustafa,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29〕吴乃德:《民主时代的威权遗产》,台湾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会:《记忆与遗忘的斗争:台湾转型正义阶段报告(卷一)清理威权遗绪》,台湾新北:卫城出版,2015年,第27-67页。

  〔30〕周佳:《台湾地区“转型正义”实践评述》,《台海研究》,2019年第2期,第60页。

  〔31〕孙吉胜:《语言、身份与国际秩序:后建构主义理论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5期,第27页。

  〔32〕TVBS民意调查中心,“开放美猪进口议题民调”,2020年11月26日,https://cc.tvbs.com.tw/portal/file/poll_center/2020/20201127/bc8a56ed4adc31e2c16092d7e62c46c7.pdf

  〔33〕孙吉胜:《语言、身份与国际秩序:后建构主义理论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5期,第32页。

  〔34〕拉里·戴蒙德:《第三波过去了吗》,载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08-409页。

  〔35〕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将“党争”定义为“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的利益”。

  〔36〕王绍光:《民主四讲》,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33页。

  〔37〕Andreas Schedler, The Menu of Manipulation.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2, Vol.13, No.2, p.37.

  〔38〕Crawford B. Macpherson, The Real World of Democrac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p1.

  〔39〕杨光斌:《比较政治学: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31页。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7月号,总第2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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