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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侦办“国安”特勤私烟案问答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19-08-23 13:13:52


台北地检署侦办私烟案问答全文。(照片:台北地检署提供)
台北地检署侦办私烟案问答全文。(照片:台北地检署提供)
 
  三、谁要负责?
 
  问1:华航公司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采取违规机边交货的模式?

  答:依照本署目前搜索扣押、函调取得之物证及供述证据显示,免税烟品未上机而径于机边完成交易之违规“机边交货”模式,系自105年3月之“久安专案”首开先例。检察官并已侦讯当时负责此事之行政参谋王昭羽(其所涉贪污治罪条例罪嫌,另案侦办)。

  问2:是谁指示华航可以于本次专机出访任务以预购、机上销售等方式卖出 9,000 多条烟品?又这些烟品为什么没有依法上飞机而用“机边交货”的方式?是谁下达的命令?

  答:1.经查,本次“总统”出访专机系由华航公司副总经理邱○信裁示对免 税烟品之订购数量完全不设限,并由空品处协理于○与代理组长黄○祯执行。
 
  2.本次“自由民主永续之旅”系由邱○信、于○、黄○祯共同决定, 让吴○宪所预购之 9,200 条免税烟品不上机,而采取“机边交易”模式交货。

  问3:是谁主使吴宗宪一个人于本次出访得以购买 9,000 余条烟品? 答:1.本次“总统”出访专机系由华航公司黄○祯提供免税烟品价目表予吴○宪,再由吴○宪发放予“总统府”侍卫室各单位,并张贴在亲友群组,嗣后统计各方预购数量达 9,420 条。

  2.另一方面,华航公司邱○信、于○及黄○祯亦对免税烟品之订购 数量完全不设限,使吴○宪一个人得以订购 9,000 多条烟品。
 
  问4:是谁能让银行接受在机上刷卡买9000多条烟?

  答:1.玉山银行信用卡约定条款第5条第5项规定,持卡人超过玉山银行核给之信用额度时,以现金补足,可由玉山银行超额授权。

  2.本件吴○宪即系依上开玉山银行之信用卡约定条款,于刷卡前将 预购免税烟品之货款全额汇款预缴。

  问5:是谁准许华膳公司之仓库存放 9.000 多条烟?在华膳仓储里面协助放置、藏匿及搬运 9,200 条烟品之人员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答:1.经查,本件系由华航公司黄○祯指示该公司派驻华膳公司之人员徐○立及陈○彦,将吴○宪预订之烟品留在华膳公司保税仓库内, 不装载上机。

  2.陈○彦、徐○立因而均涉有税捐稽征法第 43 条帮助他人逃漏税捐罪嫌,其中陈○彦因否认犯行,由检察官提起公诉;徐○立则坦承犯行,经检察官予以缓起诉处分。

  问6:是谁派出5辆公家货车直接载走 9,000 多条烟?

  答:吴○宪于出访前先行预估返国当日所需车辆为5台,除“总统府”侍卫室自有 1 辆货车外,又于出访前1周,先至“总统府”交通科洽借2辆“总统府”公用货车;并于出访后,交由张○嘉于108年7月19日再向“国安局”特勤中心调借 2 辆货车。

  问7:依烟酒管理法第45条及相关规定,一般旅客可携带5条烟,但仅1条可免税,超过 5 条者要检附烟酒进口业许可执照,吴宗宪不可能有执照,华航何以同意购买?

  答:华航公司邱○信、于○、黄○祯等人就上开烟酒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均了然知悉,仍违反上开法令,对免税烟品之订购数量不设限,因而涉有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5款之对于非主管及监督事务图利及税捐稽征法第41条之以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等罪嫌, 已经本署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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